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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秘书局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等 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2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中国关工委办公室、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中华职业教育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文明办、团委、妇联、关工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根本任务,推进中职学校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促进中职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2013年将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举办第十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及内容要求

本届竞赛活动共包括5类13个赛项。

(一)征文类(3项)。

围绕“中国梦•我的梦”、“雷锋精神永在”、“创业之星”等征文主题,具体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中国梦•我的梦”征文赛项:引导学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参赛作品要写出对“中国梦”的理解,结合个人的理想和追求,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雷锋精神永在”征文赛项:引导学生深入理解雷锋精神的精髓和时代内涵,学习雷锋和身边先进人物,争做新时代雷锋精神的践行者。参赛作品可从自己参与学雷锋活动的实际行动说起,表达出对弘扬雷锋精神的体会和感受;也可结合身边的好人好事,谈对新时期雷锋精神的理解和感悟。

“创业之星”征文赛项:通过组织开展在校学生采访创业有成毕业生的活动,宣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典型,让中职生增强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感悟成才之路。参赛作品应表现出创业者的奋斗历程、创业精神和对社会的回报,突出采访者的感悟等。可由个人完成,也可由2~3名学生合作完成。

(二)职业生涯规划类(1项)。

“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将竞赛活动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教学有机结合,加强以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成才观、就业观、创业观为主要内涵的职业生涯教育,引导学生认清自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力军,树立信心、努力学习,为职业生涯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参赛作品应重点呈现出以准备从事职业的要求为标准,提高自身职业能力的计划和具体措施,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三)摄影和微电影类(3项)。

包括以“最美中国”、“我身边的正能量”、“劳动者神采”为主题的摄影或微电影赛项。可选择参加摄影或微电影项目之一,也可同时参加两类项目。

摄影要求以单幅照片形式参赛,彩色、黑白和数码激光输出图片等均可,可以使用画图软件等对照片的尺寸、对比、明暗、色彩进行调整。数字文件、反转片、底片、电脑合成照片不得参赛。比赛照片规格5~10英寸;宽幅底片记录照片边长为10英寸。

微电影要求以视频方式围绕主题讲述故事、宣传相关理念。时长在10分钟以内,可以小电影、纪录短片、视频剪辑、公益广告等形式。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不得涉及任何版权纠纷。

“最美中国”赛项:引导学生发现祖国之美,表达美在山川、美在文化、美在历史等,学会感受美、欣赏美、理解美、创造美,提升学生热爱祖国、建设美丽中国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参赛作品要求表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美,体现科学发展的和谐美,表达对美好家园、美丽中国的欣赏和热爱。

“我身边的正能量”赛项:引导学生发现自己身边释放正能量的人和事,传播典型,放大正能量,同时教育感化自己。参赛作品应通过画面呈现出身边的积极健康、催人奋进的正能量。

“劳动者神采”赛项:引导学生欣赏劳动者的专业精神,体会劳动的幸福,感悟劳动的美。参赛作品要求展现出对劳动和劳动者的欣赏和赞美,对劳动创造幸福生活的诠释。

(四)动漫设计类(3项)。

包括以“生态文明”、“生命•安全”、“荣与辱”为主题的动漫设计赛项。要求主题清晰,内涵丰富,使用Flash制作,swf格式输出,载体为光盘,每个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0M(源文件大小不限),作品时间不超过3分钟。本赛项可由2~3名学生合作参赛。

“生态文明”赛项:引导学生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厉行节约,形成合理的资源消费观念。参赛作品要表达出对生态文明的理解和向往。

“生命•安全”赛项:引导学生树立安全意识、懂得珍爱生命。参赛作品可结合安全教育、预防艾滋病、毒品预防等专题教育内容。

“荣与辱”赛项:引导学生加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解,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参赛作品要体现出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的理念。

(五)展演类(3项)。

包括“诚行天下”演讲比赛、“职业素养”展示比赛、“中华才艺”表演比赛。

“诚行天下”演讲赛项:通过演讲宣传身边有关诚信的生动事例,引导学生理解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要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观点正确,表达流畅,普通话标准、清晰,感情真挚,仪表得体。

“职业素养”展示赛项:引导学生有意识地完成从“学校人”向“职业人”的转换,有针对性地强化职业素养训练,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和工作作风。参赛形式包括两种,一种是个人项目,由1~2人参加,另一种是集体项目,由3人以上参加。内容可涵盖职业道德、职业礼仪、职业形象等,展示应生动活泼,富有青春活力、时代精神,表达出对职业的热爱,能让人感受职业的素养。

“中华才艺”表演赛项:以文化艺术形式展示中职学生的精神风貌,引导学生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发挥职业教育在传承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优势。参赛形式包括两种,一种是个人项目,由1~2人参加,另一种是集体项目,由3人以上参加。表演形式不限,朗诵、声乐、器乐、舞蹈、戏曲、书法、绘画以及杂技、魔术、武术、曲艺等皆可。主题积极向上,体现中职学生特点。

二、竞赛的组织

本届竞赛由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央文明办三局、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妇联宣传部、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具体承办。

竞赛活动采取学校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形式进行。学校初赛由学校组织,省级复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文明办等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决赛由教育部联合中央文明办等部门成立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专人负责活动组织工作。

全国决赛将举办竞赛总结活动,对在决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指导教师以及组织工作突出的初赛组织学校、省级复赛组织单位给予一定的激励。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组织合力。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切实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的作用,推动全员育人。

2.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发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让更多的学校和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受教育面,将竞赛活动与德育课程教学结合起来,将竞赛内容与学校年度德育工作计划、学校社团活动、主题班会活动等结合起来,通过活动的过程达到育人效果,增强德育的针对性。

3.公平公正,确保竞赛质量。各初赛组织学校、省级复赛组织单位要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推荐出优秀的作品逐级参赛。报送参加全国决赛的作品数量将根据本地区省级复赛参赛作品数、中职学校数、在校生数等因素确定。

4.及时总结,交流活动经验。学校初赛、省级复赛组织单位应及时做好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工作,把活动的总结作为德育工作全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竞赛活动的全过程育人效果。

全国决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全国决赛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请各地据此时限提前安排好初赛、复赛工作。参加全国决赛作品的报送等事宜,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鑫鑫杜爱玲

电话:(010)66097143

E-mail:zcsdy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中央文明办秘书局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妇联办公厅中国关工委办公室中华职业教育社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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