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教育部 | 文号:教基二厅函[2016]5号 |
颁布日期:2016-03-1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教基二厅函[2016]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推动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根据2016年工作安排,教育部继续组织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推进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宣传和推广2014-2015年度优课征集成果,充分发挥优课效益。总结工作经验,组织好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不断提高教师优课创作和活动组织管理的水平。
现将活动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于3月25日前填报活动联系表(附件2),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报送我部基础教育二司。
附件:1.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2.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6/s8001/201605/t20160504_241885.html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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