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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颁布单位:教育部 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18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3]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构建学习型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决定2013年继续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主题

为实现中国梦——终身学习,人人成才。

二、2013年活动周的组织及安排

1.2013年活动周全国总开幕式定于10月13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举行。各地开幕式及具体时间可在10月前后自行安排。

2.各地要根据活动周的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制订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面向不同群体积极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要加强对活动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做好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借助媒体广泛宣传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为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更多的城市、更多的部门、更多的民众参与到活动中来。

3.活动周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国教科文全委会秘书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与各参与城市共同主办。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具体工作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组织实施。

4.各地活动周重要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请及时报送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3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具体事宜请与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秘书处李民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46号502室

邮编:100088邮箱:caea@live.cn

电话:010-62367406传真:010-62367401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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