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的公告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文号:公告2010年第11号 |
颁布日期:2010-02-0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1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HJ557-2010)。
该标准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标准发布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制定的下列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GB5086.2-1997)。
特此公告。
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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