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房产纠纷 >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的复函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的复函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文号:环函[2012]331号
颁布日期:2012-12-0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的复函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收悉。依据我部组织专家论证的结果,经研究,现同意以你单位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面向国家环境保护战略需求,围绕环境影响评价法规模型与标准化、环境影响数值模拟技术与应用、污染源排放清单建设与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数据库建设与应用等方向,开展环评理论创新与技术研究,解决环评数值模拟技术方法及应用领域内的重大技术问题,建立比较完善的国家环评基础数据库应用与共享平台,促进研究成果在环评中的规范化应用。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人员的合作交流,培养优秀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请你单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计划任务书》中提到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落实资金投入,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在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汇报,并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环境保护部

2012年12月7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影响评价数值模拟重点实验室的复函”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34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