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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第二届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文号:环发[2013]91号
颁布日期:2013-08-1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第二届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第一届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已届满,根据专家委员会制度,我部组织进行了专家委员会换届工作,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专家委员会名单。现将《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第二届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名单》印发你单位,请对我部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工作给予支持,保障专家委员会活动的正常开展。

附件: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第二届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名单

http://www.mep.gov.cn/gkml/hbb/bwj/201308/W020130816554903986280.pdf

环境保护部

201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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