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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的复函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8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的复函

环函[2014]291号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你所《关于报送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的函》(华环函〔2014〕198号,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收悉。依据我部组织专家论证的结果,经研究,我部同意以你所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模拟与保护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面向我国城市和城市群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需求,针对城市污染生态过程、生态环境效应、生态风险评价和生态修复等问题,开展城市生态过程与效应、生态环境监测与模拟、生态风险评估与防范、污染生态修复与调控研究。通过揭示城市生态系统演变机理,探索城市生态调控的途径和手段,为解决城市生态环境问题提供科技支撑。同时,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培养优秀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发展现代城市生态环境研究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为国家和地方提供相关标准、规范和导则,最终建成城市环境生态综合研究平台和人才培养基地。

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为两年。请你所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计划任务书》中提出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抓紧落实资金投入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具体运行模式,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在建设期间,若遇重大事项,及时向我部报告,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特此函复。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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