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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公告2014年第91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732-2014);

二、《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733-2014);

三、《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HJ734-2014)。

以上标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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