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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文号:
颁布日期:2015-08-2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公告2015年第54号

关于发布《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749-2015);

二、《固体废物总铬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750-2015);

三、《固体废物镍和铜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751-2015);

四、《固体废物铍镍铜和钼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752-2015);

五、《水质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53-2015)。

以上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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