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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固体废物、有机物的提取、微波萃取法》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文号:
颁布日期:2015-11-2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公告2015年第73号

关于发布《固体废物、有机物的提取、微波萃取法》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体废物有机物的提取微波萃取法》等七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体废物有机物的提取微波萃取法》(HJ765-2015);

二、《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

三、《固体废物钡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767-2015);

四、《固体废物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768-2015);

五、《煤中全硫的测定艾士卡-离子色谱法》(HJ769-2015);

六、《环境空气铅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539-2015);

七、《水质苯氧羧酸类除草剂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HJ770-2015)。

以上标准自2015年12月15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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