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03-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开展《遗址博物馆预防性保护关键技术与古代建筑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等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12〕19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确保项目绩效,我局决定对《遗址博物馆预防性保护关键技术与古代建筑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和《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与产业化应用示范》等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估咨询工作。根据《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三方机构评估咨询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采取公开申请、择优选择的方式确定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课题及补助经费
(一)《遗址博物馆预防性保护关键技术与古代建筑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共分为《遗址博物馆环境监测调控关键技术研究》等5个课题(详见附件1),本次第三方评估咨询分为2个方向开展申报:
1.遗址博物馆及出土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究(工作任务:针对课题1、2、3),补助经费49万元;
2.古建筑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工作任务:针对课题4、5),补助经费23万元;
(二)《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与产业化应用示范》共分为《数字博物馆多媒体信息支撑平台》等4个课题(详见附件2),本次第三方评估咨询以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研究1个方向开展申报,补助经费56万元。
二、评估咨询工作内容及要求
包括:对支撑计划课题的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配套条件落实、经费管理、预期前景和课题绩效等进行独立评估,并为国家文物局对支撑计划课题的管理决策提供咨询意见。第三方机构应定期组织专家对课题的执行计划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咨询,指出存在的问题,考察并分析原因,撰写评估咨询报告,并按时提交国家文物局。
评估咨询工作周期为2012年4月至课题结项。
三、申报受理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负责申报受理工作。
请各申请单位于2012年4月9日下午16时前,将申报材料一式7份寄至课题办(电子版同时发至ktb@sach.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文物博物馆单位和专门从事科技评估咨询业务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申请单位组建的评估咨询专家应当符合《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三方机构评估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
(三)申请单位须填写《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评估咨询机构资格认定申请书》,并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刁道胜刘刚
联系电话:010-846420705988162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甲2号文博大厦1314室
邮编:100029
附件:1.《遗址博物馆预防性保护关键技术与古代建筑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简介
2.《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与产业化应用示范》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简介
3.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三方机构评估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4.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评估咨询机构资格认定申请书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开展《遗址博物馆预防性保护关键技术与古代建筑传统工艺科学化研究》等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