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8-0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举办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系列行业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4〕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实施工作,提高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经研究,我局将举办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系列行业标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陶质文物》、《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瓷器类文物》、《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金属类文物》、《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丝织品类文物》、《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竹木漆器类文物》、《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馆藏壁画类文物》、《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石质类文物》等7项行业标准,标准化基础知识以及文物保护修复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日程计划见附件1)。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现场实践操作与观摩相结合,培训期间进行标准理论与实践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取得可移动文物保护设计资质、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资质的单位、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的技术骨干1人。
三、培训组织
此次培训班由湖北省博物馆承办。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9月21日至9月27日,9月21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滨湖大厦(东湖路325号)。
五、培训费用
(一)学员食宿费及相关培训费用由国家文物局承担。
(二)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其它事项
(一)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9月5日前传真至湖北省博物馆。
(二)经我局审核后,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确认被录取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
七、联系方式
湖北省博物馆
联系人:江旭东、张晓珑
电话:1388619226815926256123
传真:027-86781239
E-mail:jiangwhu@hotmail.com
附件:
1、培训班日程
2、培训班参加人员回执表
国家文物局
201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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