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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系列行业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0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举办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系列行业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4〕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实施工作,提高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经研究,我局将举办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系列行业标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陶质文物》、《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瓷器类文物》、《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金属类文物》、《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丝织品类文物》、《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竹木漆器类文物》、《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馆藏壁画类文物》、《可移动文物病害评估技术规程石质类文物》等7项行业标准,标准化基础知识以及文物保护修复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日程计划见附件1)。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现场实践操作与观摩相结合,培训期间进行标准理论与实践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取得可移动文物保护设计资质、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资质的单位、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的技术骨干1人。

三、培训组织

此次培训班由湖北省博物馆承办。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9月21日至9月27日,9月21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滨湖大厦(东湖路325号)。

五、培训费用

(一)学员食宿费及相关培训费用由国家文物局承担。

(二)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其它事项

(一)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9月5日前传真至湖北省博物馆。

(二)经我局审核后,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确认被录取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

七、联系方式

湖北省博物馆

联系人:江旭东、张晓珑

电话:1388619226815926256123

传真:027-86781239

E-mail:jiangwhu@hotmail.com

附件:

1、培训班日程

2、培训班参加人员回执表

国家文物局

201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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