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南针计划”专项《辽西地区古代铜冶金技术综合研究》等6个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并拨付剩余补助经费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04-1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指南针计划”专项《辽西地区古代铜冶金技术综合研究》等6个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并拨付剩余补助经费的函
文物博函〔2013〕4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指南针计划”专项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2011年度、2012年度“指南针计划”专项组织实施的“辽西地区古代铜冶金技术综合研究”等6个项目进行了中期评估工作。经研究,同意“辽西地区古代铜冶金技术综合研究”等6个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并随文拨付各项目剩余补助经费(详见附件)。
请按照“指南针计划”专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组织管理,确保项目的目标和任务按期完成。
收到经费后,请将发票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09)
附件:项目及补助经费一览表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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