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房产纠纷 > 关于委托开展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的函
关于委托开展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30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委托开展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的函

办博函〔2013〕479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四川省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川文物博[2013]1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决定委托你局组织开展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所编制工作方案,并委托你局于2013年5月至2013年11月,在四川省内开展“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

二、根据委托协议,现随函拨付你局工作补助经费10万元。请专款专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绩效。

三、请你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项目的领导与管理,在完善、细化现有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抓好落实工作。

国家文物局

2013年05月30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委托开展国家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试点工作的函”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51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