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11-2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召开2013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的通知
办秘函〔2013〕1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计划单列市文物局(文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文物局将于2013年12月27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2013年全国文物工作,落实2012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布置的6项重点任务,交流经验,通报局重点工作督查情况,谋划部署2014年工作。
二、会议日期
2013年12月27日,会期为1天。12月26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
北京国谊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电话:010—68316611)
四、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物局(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文物工作的负责同志1人、助手1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人。
五、会议报名、报到
(一)请将参会人员报名回执于12月20日17时前传国家文物局办公室秘书处。
联系人:张喆、董琳联系电话:010-56792211、56792130(传真)。
(二)请参会人员于12月26日17时前持此会议通知到国谊宾馆迎宾楼一层大厅报到。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报名回执表
国家文物局
201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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