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8-0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举办《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标准培训班的通知
办博函〔2014〕6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实施工作,提高近现代文物建筑勘察设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经研究,我局将举办《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标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WW/T0048-2014《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案例分析、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知识以及标准化基础知识等(日程计划见附件1)。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培训期间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二、培训对象
具有近现代历史建筑维修保护资质单位可报名1人。甲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技术骨干或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优先录取。
三、培训组织
此次培训班由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承办。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10月20日全天报到。
报到及住宿地点:上海财大豪生大酒店(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88号)。
培训地点:上海市宣传系统人才交流中心培训基地(复旦大学)。
五、培训费用
(一)学员食宿费及相关培训费用由国家文物局承担。
(二)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其它事项
(一)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于9月30日前传真至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二)经我局审核后,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确认被录取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
七、联系方式
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联系人:高文虹、钱玲
联系电话:021-64182203,64663528
传真:021-64673476
E-mail:shwbpx@126.com
附件:
1、培训班日程
2、培训班参加人员报名回执表
国家文物局
2014年08月06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举办《近现代历史建筑结构安全性评估导则》标准培训班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