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州博物馆馆藏漆木器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文物博函〔2015〕1919号 |
颁布日期:2015-04-2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巴州博物馆馆藏漆木器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5〕1919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巴州博物馆馆藏漆木器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新文物博发〔2015〕1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做好保护修复工作。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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