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4年第2号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2-0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4年第2号
为加强和规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建立优胜劣汰和动态调整的运行管理机制,我委根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各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已验收的工程中心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对于评分在60-65分之间(含60分和65分)的病毒生物技术中心决定给予警告,对存在的问题要抓紧进行整改。
请各主管部门认真负责,切实加强工程中心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中心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附件:1、2014年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评价结果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gg/2014gg/W020140224595342421643.pdf
2、予以警告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名单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gg/2014gg/W020140224595346490531.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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