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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测科函〔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局所属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北京国家地理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相关企业:

《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求,按照《测绘地理信息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指导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的重要文件。为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保证《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科学开展“十三五”相关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好“十三五”相关规划,经研究,决定开展《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重点对《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对《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并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评估时段为2011、2012、2013年,后期预估时段为2014、2015年。

二、评估方式

评估采取自评估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先进行自评估,提交《规划》执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在此基础上,我局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三、评估要求

1.科学进行评估,客观反映情况。在评估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反映实际情况;要突出重点,紧扣《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2.准确分析评价,认真填写表格。本调查表为了解《规划》2011年以来执行情况而设计,各单位要在准确分析评价的基础上,认真填写调查表。

3.请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自评估工作,并将《规划》执行情况调查表书面及电子版报送我司。

四、联系方式

1.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余凡

电话:010-63880622,15810547808

邮箱:yufan@casm.ac.cn

2.科技与国际合作司科技处郑作亚

电话:010-63882327

附件:《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调查表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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