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4-1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测科函〔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有关单位,局所属重点实验室及工程中心,北京国家地理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相关企业:
《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要求,按照《测绘地理信息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指导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的重要文件。为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保证《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科学开展“十三五”相关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好“十三五”相关规划,经研究,决定开展《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重点对《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对《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并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评估时段为2011、2012、2013年,后期预估时段为2014、2015年。
二、评估方式
评估采取自评估和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先进行自评估,提交《规划》执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在此基础上,我局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三、评估要求
1.科学进行评估,客观反映情况。在评估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分析、反映实际情况;要突出重点,紧扣《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2.准确分析评价,认真填写表格。本调查表为了解《规划》2011年以来执行情况而设计,各单位要在准确分析评价的基础上,认真填写调查表。
3.请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自评估工作,并将《规划》执行情况调查表书面及电子版报送我司。
四、联系方式
1.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余凡
电话:010-63880622,15810547808
邮箱:yufan@casm.ac.cn
2.科技与国际合作司科技处郑作亚
电话:010-63882327
附件:《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调查表
2014年4月11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开展《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