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子行业标准报批的公示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1-2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子行业标准报批的公示
根据我部电子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完成了《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子行业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工作。该标准原立项计划名称为《信息技术运维服务通用要求》(计划号2009-2825T-SJ)。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1年2月1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发送至KJBZ@miit.gov.cn信箱。
联系电话:010-68205239、5240
附件:《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子行业标准报批稿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576089.files/n13576073.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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