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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0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信部电管函[2013]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巩固前期垃圾短信息治理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净化短信息服务环境,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自2013年4月至12月开展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请按照《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如遇问题,及时报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4月7日

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巩固前期垃圾短信息治理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净化短信息服务环境,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阶段性整治与日常治理并重,完善政策体系,创新技术手段,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强化企业责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用户自我防护等多方力量,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全面推进垃圾短信息治理。

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短信息服务的法规、标准体系;落实企业责任,建立多环节技术手段,完善垃圾短信息发现、举报、处置、监督流程;建立治理效果评估体系;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健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法规、技术标准,营造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

1.制定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要求,健全配套措施。

2.完善短信息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反垃圾信息框架技术要求》,推动落实《移动终端垃圾短消息过滤技术要求》等六项网络端、用户端反垃圾信息技术标准。

(二)强化技术手段建设,夯实治理基础

1.升级基础电信企业垃圾短信息网间联动处理平台。建成全国范围内跨企业、跨地区的垃圾短信息治理协调支撑平台,汇总网间垃圾短信息举报信息,及时下发相关属地企业并跟踪反馈,强化数据分析挖掘能力,全面掌握网间垃圾短信息状况。

2.建立垃圾短信息监测及治理效果评估平台。在全国范围部署垃圾短信息采集监测点,通过采集有效样本,建立科学模型,发现和分析垃圾短信息的发展态势,为治理工作提供情况监测和效果评估。

3.健全基础电信企业网络收、发端垃圾短信息处置系统,提升防范和处理效率。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执行到位

1.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吸收产业链相关成员单位参与,推行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短信息自律公约”及“短信息服务规范”。

2.建立垃圾短信息预警处置机制。通过主动监测,及时发现端口类商业短信发送服务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反馈相关企业予以处置,提高垃圾短信治理时效性。

3.加强基础电信企业网间联动,探索建立跨企业、跨地区关键词库和处置策略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四)切断垃圾短信利益链,发挥各治理主体作用

1.畅通用户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加强12321举报中心、基础电信企业举报渠道建设和宣传,提升用户举报投诉便捷性。对举报投诉予以及时有效处理和反馈。

2.规范商业性短信息定制和退订。严格执行《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136号)。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或用户已经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类短信息。重点清理基础电信企业自有及合作的端口类短信息发送业务。对用户明确表示对其造成侵扰的商业性短信息发送行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3.推广手机客户端安全应用。鼓励开发、推广基于手机客户端的垃圾短信息处置应用程序,提供一键式举报等功能,简化举报操作。方便用户自主选择短信息接受策略,减少垃圾短信息侵扰。探索建立用户举报信息分析和共享机制。加强用户信息保护。

4.加强公众宣传。通过部网站、媒体专栏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发布治理工作进展,向用户宣传普及个人防治措施,开展垃圾信息防范知识竞赛、垃圾信息有奖举报等系列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精神,高度重视垃圾短信息治理工作,确定工作牵头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做好专项行动组织保障。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将垃圾短信息治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二)协同配合,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有效治理合力。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加强工作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加强宣传,接受监督。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社会普教宣传工作,及时反映行业治理成效,曝光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答复和响应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接受用户和舆论监督。

(四)及时检查,总结经验。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检查和信息通报,分析、总结治理工作经验,将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形成管理制度,实现治理常态化。请各相关单位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部电信管理局。

附:

《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负责单位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要求

部电信管理局制定法规、完善技术标准,综合协调好各部门间工作联动及跨部门的沟通协作。1、起草和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健全配套措施。

2、修订相关技术标准,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3、综合协调部门间沟通协作,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4、加强与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跨部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基础电信企业落实工作要求,加大部门协同、宣传引导的工作力度。1、成立本地区垃圾短信息治理工作小组,加强与地方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2、配合部做好“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起草和出台相关工作。

3、督促本地基础电信企业将本通知各项工作任务具体细化,加强监督检查,奖优罚差。

4、组织本地基础电信企业总结垃圾短信息治理经验,拓宽与用户交流沟通渠道,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

5、指导本地基础电信企业、用户举报受理部门完善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违法短信息协同处理机制,打击不法人员发送违法短信息的行为。

各基础电信企业巩固已有治理体系,完善技术手段建设,落实企业责任。1、2013年12月底之前,各企业均应在各省部署收、发端处置系统,加大垃圾短信息防范和处理反馈效率。配合垃圾短信网间联动处理平台升级工作。

2、及时处理本企业客服、12321举报中心、网间垃圾短信联动平台、其他基础电信企业转来的投诉,按照“以发端处置为主、收端协助为辅”的原则,明确处理时限、标准和责任,切实提高垃圾短信处理时效性。

3、规范商业性短信息定制和退订。严格执行《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136号)。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或用户已经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类短信息。重点清理基础电信企业自有及合作的端口类短信息发送业务。对用户明确表示对其造成侵扰的商业性短信息发送行为,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4、探索建立跨运营商、跨地区关键词库和处置策略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5、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将垃圾短信息治理纳入绩效考核。加强对自有及合作SP企业的商业性短信息发送管理,加强用户信息保护,确保短信息发送行为合法合规。

信息服务企业规范短信息发送行为,开发客户端应用。加强自律,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加强用户信息保护,确保短信息发送行为合法合规。

规范商业性短信息定制和退订。严格执行《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136号)。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或用户已经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类短信息。

3、开发、推广基于手机客户端的垃圾短信息处置应用程序。探索建立用户举报信息分析和共享机制。

中国互联网协会指导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进一步做好举报受理工作;组织反垃圾短信息联盟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1、进一步畅通用户举报受理渠道,加强12321举报中心建设和宣传,提升用户举报投诉便捷性。对举报投诉予以及时有效处理和反馈。

2、加大垃圾短信息核查处置工作力度,协助对各基础电信企业处理用户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日常协调和监督,定期将有关情况报部电信管理局。

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吸收产业链相关成员单位参与,推行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短信息自律公约”及“短信息服务规范”。

3、建立垃圾短信息预警处置机制,通过主动监测,及时发现端口类商业短信发送服务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反馈相关企业予以处置,提高垃圾短信治理时效性。

4、建立垃圾短信息监测及治理效果评估平台,在全国范围部署垃圾短信采集监测点,通过采集有效样本,建立科学模型,发现和分析垃圾短信的发展态势,为治理工作提供统计支撑。

5、做好普教宣传,开通媒体专栏,向社会及时发布治理工作进展,向用户宣传普及个人防治措施,积极开展垃圾信息防范知识竞赛、垃圾信息有奖举报等系列活动。

电信研究院组织协调垃圾短信治理网间联动,完善技术手段,做好政府决策支撑。1、完善垃圾短信治理网间联动工作机制,扩大网间联动工作组参与主体范围,进一步发挥工作组的组织协调作用。

2、升级基础电信企业垃圾短信网间联动处理平台,汇总网间垃圾短信息举报信息,及时下发相关属地企业并跟踪反馈,强化数据分析挖掘能力,全面掌握网间垃圾短信息状况。

3、指导工作组设立技术专家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从法律法规研究、技术标准制定、技术手段建设、数据挖掘分析等方面做好相应工作,配合我部做好法律法规出台、标准规范制定等工作。

4、依托垃圾短信网间联动处理平台数据,深入分析垃圾短信产业链特征、趋势走向,定期向部电信管理局通报网间垃圾短信息治理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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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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