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3-13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水泥行业产能置换有关问题的意见
工信厅产业函〔2015〕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针对地方提出的水泥粉磨站和JT窑(即新型半干法建通窑)产能置换问题,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水泥粉磨能力产能置换
水泥熟料产能是水泥行业的核心产能,有了熟料才能粉磨水泥。严控熟料产能不增加是控制水泥产能总量的关键。为此,水泥粉磨站新(改、扩)建和在建项目,可不制定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依据本地区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方案优化布局。
二、关于JT窑用于水泥熟料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置换
JT窑是对传统概念的机立窑采用新型半干法技术改造后的一种适用工艺窑,已列入《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18号公告)。经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审批已实施JT窑技术改造,并经省级行业协会等组织鉴定的JT窑,可用于水泥熟料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置换。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3月1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196/5189/5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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