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房产纠纷 >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的公告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的公告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文号:公告2009年第35号
颁布日期:2009-07-0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2009年第35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防治污染,规范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工作,现批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477-2009)

http://www.zhb.gov.cn/info/bgw/bgg/200907/W020090708536819236579.pdf

该标准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环保监控数据采集传输仪标准公告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的公告”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0 业务咨询人数: 140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