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等 | 文号:建村[2012]125号 |
颁布日期:2012-08-2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建村[2012]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农委)、文化厅(局)、文物局、财政厅(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建村[2012]58号),为评价传统村落的保护价值,认定传统村落的保护等级,我们编制了《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依据该指标体系,结合传统村落登记信息,对本地区传统村落的保护价值进行评价认定,按照统一的分值要求推荐国家级传统村落。推荐名单请于2012年9月10日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各地可参考该指标体系确定地方级传统村落的评价依据和分值认定标准。
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鞠宇平010-58934706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岳青010-59882539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姚丞010-59881640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赵树栋010-6855286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2年8月22日
附件下载:1、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
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
一、村落传统建筑评价指标体系
类别序号指标指标分解分值标准及释义满分得分
定
量
评
估1久远度现存最早建筑
修建年代明代及以前,4分;清代,3分;
民国,2分;建国至1980年以前,1分。4
传统建筑群
集中修建年代清代及以前,6分;民国,4分;
建国初至1980年以前,3分。6
2稀缺度文物保护单位等级国家级,5分,超过1处每处增加2分;省级,3分,超过1处每处增加1.5分;市县级,2分,超过1处每增加处1分;列入第三次文物普查的登记范围,1分,超过1处每增加1处0.5分。满分10分。10
3规模传统建筑占地面积5公顷以上,15-20分;3-5公顷,10-14分;
1-3公顷,5-9分;0-1公顷,0-4分。20
4比例传统建筑用地面积占全村建设用地面积比例60%以上,12-15分;40-60%,8-11分;
20-40%,4-7分;0-20%,0-3分。15
5丰富度建筑功能种类居住、传统商业、防御、驿站、祠堂、庙宇、书院、楼塔及其他种类。每一种得2分,满分10分。10
类别序号指标指标分解分值标准及释义满分得分
定
性
评
估
定
性
评
估
定
性
评
估6完整性现存传统建筑(群)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保存情况1、现存传统建筑(群)及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原貌保存完好,建筑质量良好且分布连片集中,风貌协调统一,仍有原住居民生活使用,保持了传统区的活态性,12-15分;
2、现存传统建筑(群)及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较完好,建筑质量较好且分布连片,仍有原住居民生活使用,不协调建筑少,8-11分;
3、现存传统建筑(群)部分倒塌,但“骨架”存在,部分建筑细部保存完好,有一定时期风貌特色,周边环境有一定破坏,不协调建筑较多,4-7分;
4、传统建筑(群)大部分倒塌,存留部分结构构件及细部装饰,具有一定历史与地域特色风貌,周边环境破坏较为严重,0-3分。15
7工艺美学价值现存传统建筑(群)所具有的建筑造型、结构、材料或装饰等美学价值1、现存传统建筑(群)所具有的造型(外观、形体等)、结构、材料(配置对比、精细加工、地域材料)、装修装饰(木雕、石雕、砖雕、彩画、铺地、门窗隔断)等具有典型地域性或民族性特色,建造工艺独特,建筑细部及装饰十分精美,工艺美学价值高,9-12分;
2、建筑造型、结构、材料或装饰等具有本地域一般特征,代表本地文化与审美,部分建筑具有一定装饰文化,美学价值较高,5-8分;
3、建筑造型、结构、材料或装饰等不具备典型民族或地域代表性,建造与装饰仅体现当地乡土特色,美学价值一般,0-4分。12
8传统营造工艺传承至今仍大量应用传统技艺营造日常生活建筑1、至今日常生活建筑营造仍大量应用传统材料、传统工具和工艺,采用的传统建筑形式、风格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具有传统禁忌等地方习俗,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技术工艺水平有典型地域性,8-10分;
2、至今日常生活建筑营造较多应用传统材料、传统工具和工艺,采用的传统建筑形式、风格与传统风貌相协调,具有传统禁忌等地方习俗,技术工艺水平有地域代表性,5-7分;
3、至今日常生活建筑营造较少应用地域性传统材料、传统工具和工艺,采用的传统建筑形式与风格或与传统风貌一定程度上协调,营造特色有地域代表性0-4分。8
合计100
二、村落选址和格局评价指标体系
类别序号指标指标分解分值标准及释义满分得分
定
量
评
估1久远度村落现有选址
形成年代明清及明清以前,5分;民国,3分;新中国成立后,1分。5
2丰富度现存历史环境
要素种类古河道、商业街、公共建筑、特色公共活动场地、堡寨、城门、码头、楼阁、古树及其他历史环境要素种类。每一种得2分,满分15分。15
类别序号指标指标分解分值标准及释义满分得分
定
性
评
估
定
性
评
估
定
性
评
估
3格局完整性村落传统格局保存程度1、村落保持良好的传统格局,街巷体系完整,传统公共设施利用率高,与生产生活保持密切联系,整体风貌完整协调,格局体系中无突出不协调新建筑,26-30分;
2、村落基本保持了传统格局,街巷体系较为完整,传统设施活态使用,与生产生活有一定联系,格局体系中不协调新建筑少,不影响整体风貌,16-25分;
3、村落保留了一定的集中连片格局,保持了较为完整的骨架体系,能较为完整看出原有的街巷体系,传统设施基本不使用,格局体系中不协调新建筑较多,影响了整体风貌,6-15分;
4、传统区保持了少量的传统基本骨架体系,能零散看出原有的街巷体系,传统设施完全不使用,传统区存在较多新建不协调建筑,风貌非常混乱,0-5分。30
4科学文化价值村落选址、规划、营造反映的科学、文化、历史、考古价值1、村落选址、规划、营造具有典型的地域、特定历史背景或民族特色,村落与周边环境能明显体现选址所蕴含的深厚的文化或历史背景,有很高的科学、文化、历史、考古价值,25-35分;
2、村落选址、规划、营造具有一定地域和文化价值,村落与周边环境能体现选址所蕴含的深厚的文化或历史背景,有较高的科学、文化、考古、历史价值,15-24分;
3、村落选址、规划、营造保持本地区普遍的传统生活特色,村落与周边环境勉强体现选址所蕴含的深厚的文化或历史背景,科学、文化、历史、考古价值一般,0-14分。35
5协调性村落与周边优美的自然山水环境或传统的田园风光保有和谐共生的关系1、村落周边环境保持良好,与村落和谐共生,清晰体现原有选址理念,11-15分;
2、村落周边环境有一定程度改变,但与村落较和谐,能够体现原有选址理念,5-10分;
3、村落周边环境遭受较为严重的破坏,与村落建设相冲突,几乎不能体现原有选址理念,0-4分。
15
合计100
三、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指标体系
类别序号指标指标分解分值标准及释义满分得分
定
量
评
估1稀缺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级别世界级15分;国家级10分;省级5分。
(多项不累加)15
2丰富度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省级,每项1分;国家级,每项2分。满分5分。5
3连续性至今连续传承时间至今连续传承100年以上,15分;
连续传承50年以上,8分。15
4规模传承活动规模全村参加5分;30人以上4分;
10-30人3分;10人以下2分。5
5传承人是否有明确
代表性传承人有,且为省级以上,5分;
有,且为市级以上,3分;无,0分。5
类别序号指标指标分解分值标准及释义满分得分
定
性
评
估6活态性传承情况1、传承良好,具有传承活力,25分;
2、传承一般,无专门管理,18分;
3、传承濒危无活力,10分。25
7依存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仪式、传承人、材料、工艺以及其他实践活动等与村落及其周边环境的依存程度1、遗产相关生产材料、加工、活动及其空间、组织管理、工艺传承等内容与村落特定物质环境紧密相关,不可分离,26-30分;
2、遗产活动空间、工艺传承与村落空间具有一定依赖性,活动组织与村民联系密切,具有民间管理组织,16-25分;
3、遗产活动组织与工艺传承与村落较为密切,为本地域共有特色遗产,具有代表性,6-15分;
4、遗产可不依赖村落保持独立传承,0-5分。30
合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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