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发〔2008〕68号 |
颁布日期:2008-04-2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筑府办发〔2008〕68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迎接国家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阳市迎接国家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贵阳市迎接国家档案事业发展综合
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档案局《关于贵州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办法的通知》(黔档通〔2007〕5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作好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的各项工作,并迎接国家和省的档案验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贵阳市迎接国家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王保建(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王方(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余维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嘉宁(市委副秘书长)
曹毅(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磊(市档案局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徐小贵(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谢红生(市民政局局长)
任筑江(市建设局局长)
向阳(市农业局局长)
王守超(市林业绿化局局长)
井绪西(市卫生局局长)
贺宏琼(市计生局局长)
班午林(市城管局局长)
李豫川(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蔡定荣(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尹相华(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晓萍(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伍星(市档案局副局长)
王建平(市档案局副局长)
陈泽渊(市档案局副局长)
李蜀蓉(市档案馆副馆长)
罗君玉(市档案局副调研员)
黄贵华(金阳新区工委副书记)
罗进(市工业控股公司总经理)
罗力增(市建设控股公司党委副书记)
赵震洋(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曾玉琪(南明区政府副调研员)
程建梅(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李以记(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杜正军(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席晓红(小河区政府副区长)
刘玉铭(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吕念东(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李福燕(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张海波(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档案局,负责本方案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磊同志兼任。
二、工作内容
(一)评估指标体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贵阳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明确的指标,按职能分解到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各有关单位和各区、市、县。具体评估内容是:
1.组织领导(发展规划、法规制度、加强领导);
2.条件保障(基础设施、经费保障、队伍建设);
3.监督指导(监督检查、业务指导);
4.保管利用(档案资料管理、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5.科技与创新(科技水平、拓展服务功能、工作创新);
6.《县级以上(含县级)档案局馆情况一览表》明确的内容。
(二)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当面询问、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的工作方式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区、市、县要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档案事业发展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一是要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相关检查的准备工作;二是要及时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地档案事业发展的有关资料;三是要进一步建好本区域档案科学、规范管理和服务体系。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档案局的要求,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对各地、州、市的验收工作在2009年第三季度结束。按照这个要求,我市的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工作:
2008年4月至6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会,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要求,弄清搞懂并掌握好工作程序、评估对象、评估项目、要求、方法。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步工作:
(一)2008年7月,组织搞好评估工作的培训。
(二)2008年8月至10月,要完成查漏补缺工作(期间,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深入各项目承担部门进行了解督促)。
(三)2008年11月至1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全市的评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写出情况报告。
第三步工作:
(一)2009年1月,领导小组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讨论,找出工作上的不足和差距,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或方案。
(二)2009年2月至4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弥补完善,并向领导小组写出情况汇报。
(三)2009年5月,领导小组将对全市的评估工作进行检查汇总,并写出工作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作好所有应证材料、汇总材料、汇报材料等各项必须的准备工作)。
(四)2009年6月,接受国家和省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评比验收。
(五)2009年7月,召开“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总结表彰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的目标来加强管理,加强领导。政府的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档案局(馆)长要具体抓,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使评估工作有保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和职责,坚持分工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评估工作。
(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贵阳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明确的指标做好检查落实工作,确保国家综合评估检查组检查时不被扣分。
(三)市档案局要加强与各区、市、县和市直各部门联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指导,保证评估工作的开展。
五、奖惩措施
在国家综合评估中提供加分指标材料并被认可的,将在我市档案目标考核中获加分奖励;对抓此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各区、市、县将实行责任追究,在哪个环节和区、市、县被扣分,将直接扣相应环节涉及的监管部门和相应区、市、县的年底目标考核分。为保证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将从2008年至2009年拨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和奖励经费,用于开展工作和奖励全市2008年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先进单位。
附件:1.贵阳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
2.贵阳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计分表
3.县级以上(含县级)档案局馆情况一览表
4.贵阳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依据性材料目录
5.评估报告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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