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3-15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加快兰州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和国家住建部关于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兰州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兰政发〔2010〕117号)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兰政发〔2011〕30号)规定,针对我市房屋登记信息化水平基础薄弱,与国家住建部的要求差距大的实际,现就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的要求,在2010年12月主城区统一信息平台的基础上,2011年6月底前统一永登、榆中、皋兰、红古三县一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全市房屋登记统一平台;完成全市房屋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房地产信息系统软件升级和机房改造任务;建成个人住房信息处理中心和网络中心。2011年10月与国家住建部、省建设厅联网。
二、成立兰州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俞敬东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敬国华、市房产局局长刘大可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房产局局长刘大可兼办公室主任。市房产、发改、财政、国土、数字办、评审中心、永登、皋兰、榆中、红古、七里河、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九州开发区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县区(开发区)要在2011年3月15日前成立本县区(开发区)相应的机构,负责和落实此项工作。机构成立后,报市房产局信息处。
三、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确保按期完成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任务。市房产局全面负责兰州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进度,全面安排全市房屋档案数字化有序开展;市项目投资评审中心负责《兰州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评审工作;市数字办要加强对兰州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指导,支持市房产局尽快建成信息系统;市发改委负责《兰州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设的批复立项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资金筹集、项目的招标和设备采购工作;市国土局负责协调三县一区的国土部门向房产部门提供地籍平面图等资料,配合房产部门建立房产平面图;县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县区同一平台急需购买设备的资金。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评审及批复。按照国家和省上对我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时间要求,2011年3月20日前要完成《兰州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兰州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设计方案》的评审及批复,确保此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县区统一信息平台工作
1、人员配备。三县一区房产部门要以招聘或者其他方式引进计算机专业和测绘专业人员至少各1名。2011年3月中旬之前到位。
2、图纸提供。三县一区国土部门要在2011年3月底前向房产部门提供本县区地籍平面图等资料。
3、业务培训。2011年4月初至4月下旬对三县一区房产登记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分批培训。对房产登记人员分为两次培训,每次一周时间;对从事计算机及测绘专业的人员再进行一周的专业培训。
4、业务指导。2011年5月初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抽出人员对三县一区实行分片包干,定点帮扶的方式,将城市平面图改造为城市房产平面图,尽快建立县区房地产地理信息系统。2011年5月底三县一区必须完成纸质房地产平面图的建立。
5、落实资金。2011年4月30日前各县区要根据本县区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现有设备和实际情况,积极筹措部分资金,保证本县区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6、办公设备。(由各县区自购)包括办公设备和网络设备,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三县一区与兰州房地产中心实现4M带宽的宽带连接,宽带必须在2011年3月底接通。
(三)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主平台建设
1、落实资金。2011年4月30日前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资金要落实到位。
2、招标采购。2011年4月10日前完成项目招标工作,2011年4月20日前完成设备采购,2011年5月初设备到位。
3、机房改造。根据业务需要和时间要求,机房改造在2011年5月底前完成,争取6月2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4、软件升级。地理信息、登记、测绘、网上售房等业务系统软件升级工作在2011年6月20日前完成。
5、档案数字化。兰州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数字化工作于2011年2月下旬已正式开始,争取5月中旬完成录入工作,年底完成扫描;4月份三个开发区和三县一区要借鉴交易中心档案数字化的流程和经验,先行整理档案,而后分别集中送交易中心进行录入扫描工作。力争在2011年6月底完成三个开发区和三县一区的档案数字化工作。
(四)网上备案。皋兰、榆中、永登三县从2011年8月全面开展商品房预售许可网上申办、商品房网上合同签约、房屋面积测绘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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