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4-2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单位:
《建立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工作方案》、《建立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工作方案》和《建设白银政务服务网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请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
建立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和责任清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97号)文件精神,建立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围绕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以及政府层级、部门之间关系,以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权力监督、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全面开展政府职权梳理,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并公开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着力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加快转变全市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大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权责清单原则上以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没有合法依据的,不纳入清单范围。
(二)权责一致原则。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具有相应管理权限。违法或者不当行使权力,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权力依法调整,其责任须作相应调整。
(三)简政放权原则。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基层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政府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四)便民高效原则。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能,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开透明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权责清单应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范围内容
(一)清理范围。市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以及行使行政权力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主要内容。行政权力清单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责任清单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
四、主要任务
(一)梳理部门工作权责。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本部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认真梳理,将部门现有行政职权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等类别,逐项进行分类登记,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汇总编制部门权责清单。部门权责清单须规范列明职权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承办机构(包括内设机构、受委托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力求使部门工作可考量、可评估。
(二)清理、调整部门职权。各部门对照部门现有行政权力事项,按照“依法保留、应取必取、能放则放、方便办事”的要求,研究提出取消、转移、下放、整合、撤并、加强等调整意见,并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列出行政权力事项名录。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设定的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取消;直接面向基层、由县区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下放县区;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进行转移;工作内容相近的权力事项,调整合并;法律法规依据充分的行政权力,予以保留。对部门交叉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说明涉及部门、交叉情况及原因,提出归并整合或者调整意见。部门内部管理职权,不列入权责清单。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相互冲突矛盾的,以及没有管理对象、多年不发生管理行为的行政职权,按程序提出修改法定依据的建议。凡在法律范围内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社会组织可以自律解决、公民法人可以自主决定的事项,政府不再管理。
(三)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强化公共服务的要求,梳理本部门以促进社会发展为目的、直接为行政相对人行使各项权利创造和提供必要条件所开展的具体服务事项,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已经列入权力清单的相应服务事项,不再重复梳理。
(四)开展办事流程再造。对市直部门办理的市本级审批项目;省委托下放的审批项目;省直部门、中央部委办理的由市直单位初审或转报的审批项目;其他公共服务项目等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开展流程再造。全面优化单个事项审批流程,一般事项办理实行一审一核,提高当场即办率;复杂事项不超过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全部流程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专家评审、现场勘察、公示、听证、会议研究等特别环节,要清理登记,明确时限。特别环节办理时限纳入事项办结的总承诺时限;特别环节涉及收费的要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对于依据不足或无实际意义的特别环节,予以取消。现场勘察应明确勘察内容、标准,对外公开,规范操作。按照在一个审批阶段内涉及多个单位多个审批事项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实行并联审批,同步办理,限时办结;需要征求其他部门意见的,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同步完成。
(五)健全监管制度措施。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改善和加强政府管理,完善主要监管制度,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治理能力,加快实现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明确本部门与下级部门、社会组织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重点,并结合行政权责清单,落实日常监管、定期抽查、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措施,避免管理缺位。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
(六)审核确认权责事项。对各部门清理后保留的权责事项,由市审改办、法制办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依法依规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论证,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提出审核意见,形成各部门权责清单,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确认。
(七)公开权责清单。经过确认的权责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网及各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要完整、准确地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清理阶段(2015年3月下旬至5月中旬)。各部门要按照任务要求做好自查自清工作,分类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并在清理形成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基础上,编制责任清单。各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包括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情况、履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附件表格等),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版一并于5月15日前报送市审改办(联系人:马军燕,柴静、高亚丽、联系电话:82526598318516)。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权力事项与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同步清理,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纳入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总表中填报并标注所属单位。没有权力事项的单位实行零报告。各部门于2015年4月24日前将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市审改办。
(二)集中审核阶段(2015年5月中旬至9月底)。市编办将各部门报送的材料按职责分工分送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中心等部门审核,审核意见反馈各部门;各部门修改完善后,按上述程序进行二次审核;对二次审核结果,市编办组织相关部门会审,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专家论证,并征求县区意见,形成会审意见;将会审情况与各部门再次沟通衔接,形成各部门权责清单。
(三)公布实施阶段(2015年10月至11月底前)。市级部门权责清单提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按照新的权责清单规范运行行政权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一负责。各部门是建立权责清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承办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市编办要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权责清理,组织实施审核工作,做好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的相关协调工作。市监察局要发挥监察职能,对推行权责清单工作不力、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实施问责。市法制办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负责从法律层面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具体审核,负责取消、下放、调整、保留权力事项涉及法律法规的审核把关工作,参与权责清单的会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对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审核,提出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压缩时限的意见,参与权责清单的会审。
(二)明确要求,依法实施。建立权责清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重点突破、依法实施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要严格对照实施依据,认真开展清理规范,确保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不得擅自增加、扩大或遗漏、隐瞒。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执法依据和机构职能调整等变化,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并按程序确认公布。
(三)广泛宣传,强化督查。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氛围、形成共识,接受社会监督。市审改办要会同市督查考核局,适时对各部门和单位推进权责清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建立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97号)的有关规定,规范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透明度,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注重政策衔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要依法依规编制设计,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政策和项目相衔接,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相衔接,与政府收支科目相衔接。
(二)实施动态调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分预算年度动态编制。
(三)分类分层管理。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将市级专项分为部门预算专项和转移支付专项两大类,分部门、分项目列示。
(四)推进信息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密项目外,在公开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同时,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二、目标和范围
(一)工作目标。加大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力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列示项目控制在150项以内。原则上同一主管部门管理的专项控制在5项以内,职能单一的整合保留1项。对属于县区事务的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逐步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二)清单范围。部门预算专项和转移支付专项一律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并明确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名称、预算数额。部门预算专项包括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的、需要在预算年度中进行分配的专项资金。转移支付专项包括市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县区政府,给予的具有规定使用范围和方向的专项补助,以及对应由县区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规定使用范围和方向的专项奖励或补助。
三、实施步骤
(一)梳理阶段。市财政局在当年预算安排的基础上,结合下年度预算编制情况,拟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二)审定阶段。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的下年度预算,调整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内容,报市政府审定。
(三)公开阶段。市级预算(草案)经市人代会批准后,市财政局在规定的时限内,同步公开政府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配套措施
(一)严格控制新设项目和资金规模。专项资金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市委、市政府规定设立。部门申请增设项目或增加资金规模,严格按程序报批。
(二)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财政局、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整合、规范。对已偏离项目初设目标、不符合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全市工作重点的,要按程序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按照“先定办法、再分资金”的原则,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一个专项一个管理办法。强化部门管理专项的主体责任,探索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逐步扩大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的比例和范围,增强资金分配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自由裁量权,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市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和绩效评价体系,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管理。安排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五)推进管理信息公开。除涉密事项外,逐步扩大专项资金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最终实现管理办法到申报评审、分配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的责任分工制度,市财政局牵头公开专项清单,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六)加强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加强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
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相关要求,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单位负担,市财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对市级各执收执罚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整治,进一步规范各类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收执罚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主要内容
(一)收费项目、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上的规定,是否依法取得收费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是否按规定参加年检,有无未经法律批准,擅自增加或者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改变收费标准和范围的行为,收费标准有区间设置的是否执行了下限。
(二)实施收费是否使用了财政收入票据,是否存在不使用法定部门制发的财政收入票据或者多收少开、出具虚假或过期票据的行为,票据的管理是否规范。
(三)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行业特权强行服务收费、搭车收费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给中介机构,通过中介机构向单位和企业收费,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问题。
三、推进措施
(一)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收费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或者对已命令取消、暂停执行、降低标准的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变换名称征收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收入票据,转借、伪造、变造、擅自销毁、多收少开、出具虚假和过期票据以及其他违反财政收入票据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具体规定严肃处理。
(三)此次检查出的问题,要与近几年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互联系对照,对拒不改正、屡查屡犯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将在新闻媒体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检查
自2015年3月20日至2015年4月底为全面检查阶段。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上的规定,结合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收入票据申领和收费许可证年检情况,对各执收执罚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整治内容逐条逐项进行全面检查。
(二)集中审核
自2015年5月1日至9月30日,由市财政局牵头,对全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和集中审核,分门别类,对第一次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拒不改正和屡查屡犯的问题集中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做出整改要求后,由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监督整改。
(三)清单公布
待中央级和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公布后,结合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由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负责将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向社会予以公布,接收社会监督。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类收费清理工作。按照全面部署、分类推进、源头规范、依法实施、抓好落实的要求,认真对照清理职责,对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由本单位核发资质的中介机构收费进行清理规范,确保所有收费应清尽清,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收费事项,要多方征求意见,凝聚各方智慧,切实解决问题。
建设白银政务服务网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和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总体部署,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张清单一张网”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9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建设白银政务服务网。
一、建设目标
白银政务服务网以甘肃政务服务网的政务服务网站群为基础建立白银政务服务网站群,以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为依托,以实现全市政府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一站式”网上办理与“全流程”效能监督为目标。基于统一服务框架、统一功能设计、统一技术平台,推出省市县(区)一体化的“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四张清单;突出阳光政务、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三大主题;打造网上办事的并联审批平台、快捷务实的便民服务平台、信息公开的阳光政务平台。建成与省上数据同步,市县一体化的“网上政务超市”,逐步实现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等政务事项“一张网”办理。
二、建设原则
(一)顶层设计,分级负责。在统筹规划,总体架构和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由各县(区)、各部门按照统一架构和标准分级实施,推动市、县(区)两级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建成全市“一张网”运行,达成与省上的同步,实现全市“一张网”联动运行。
(二)整合提升,共建共享。充分整合、利用存量信息化资源,拓展、延伸、完善已有平台的功能,逐步搭建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打破县区、各部门服务资源和行政审批业务的条块分割,实现政务服务数据的汇聚和共享。
(三)需求导向,高效便民。围绕企业和公众的实际需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着眼于让服务对象少“跑腿”,充分享有便捷、高效、规范的网上政务服务,开展系统设计与项目建设,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网上政务应用中的难点,抓住关键环节,把握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工作步骤,逐步扩大网上政务服务的覆盖面和应用深度。
三、建设内容
(一)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站群
按照统一界面、双向链接的原则,建成市县统一与省上同样的政务服务网站群,设立行政审批、便民服务、阳光政务三大主题,通过政务服务网站群、移动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一证通行、一站申办、一网查询的方式,面向公众和企业提供以行政审批为重点的各类政务服务。
(二)三大支撑平台
1.业务应用平台。以市县两级政务大厅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为依托,实现与省级数据的同步,逐步建设市县两级统一的权力事项管理系统、行政审批系统、权力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为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服务优化和有效监督提供支撑。
2.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与省上同步,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库、权力事项库、办件信息库、电子证照库等,为协同办公、信息共享和社会化利用、大数据分析提供支撑。
3.政务云基础设施平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租用白银市电子政务云平台,为白银政务服务网建设提供统一的软硬件基础设施服务。
(三)两大保障体系
1.标准规范与管理制度。制订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的业务规范、数据规范、技术标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规范,不断建立健全网上政务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安全运行维护保障体系。按照三级安全防护要求,建设符合规范的安全防护、安全策略和身份认证体系,不断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网的长效运行维护保障机制。
四、主要任务
(一)制订白银政务服务网总体建设方案和相关标准规范
1.制订白银政务服务网总体建设方案和项目预算。制订白银政务服务网总体建设方案,明确系统整体架构、功能设计、技术路线和实施计划,完成项目建设预算编制,开展方案评审、项目立项、招投标等工作;研究编制白银政务服务网的总体框架、设计规范和功能标准;制订白银政务服务网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与县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对接规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015年4月底完成)
2.制订白银政务服务网业务梳理规范。梳理“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四张清单具体涵盖内容,编制相应的梳理规范;制订跨部门、跨层级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证照交换规范,制订统一用户和交叉验证规范、统一申报查询服务等接口规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015年5月底完成)
3.制订或完善其他相关业务规范和政策文件。制订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相关考核督促办法;制订相关政策文件,明确行政审批中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以及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公章的操作办法。(责任单位:市督查考核局,市政府法制办,2015年5月底完成)
(二)建设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及行政权力事项库
1.建设市级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完成市级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开发,实现对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审核、入库和发布功能,为市政务服务网提供数据基础;市直部门按白银政务服务网业务梳理规范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并将相关信息加载到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建立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实现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内容实时更新。(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直有关部门,2015年10月底完成)
2.建设县区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各县区按照市级权力事项管理系统标准,完成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审核、入库和发布工作。县级权力事项梳理工作由市政府指导完成。(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2015年11月底完成)
(三)建设白银政务服务网站群
1.建设白银政务服务网站群。搭建白银政务服务网站群,按照统一标识、统一栏目设置、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咨询评议、统一身份认证的要求,建成市直各部门子网站;各县区按照白银政务服务网站统一规范,建成栏目设置规范、界面风格统一、双向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的子网站;将市、县区现有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网上申报、网上咨询反馈及上投诉等功能迁移到白银政务服务网。(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直各部门,2015年7月底完成)
2.推动行政权力事项进驻白银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开。依据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库,将市直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表格、办理结果统一发布在白银政务服务网站群上,并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报、进度查询等服务。各县区政务服务网子网站实现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的统一进驻。同时,将全市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地域、服务主题、服务对象等分类在白银政务服务网站群进行集中展示,为企业和办事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编办、市直各部门,2015年7月底完成)
(四)建设全市集中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
1.建设覆盖市、县区的全市统一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行政权力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市统一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及监管。政务服务网网上行政审批系统采用市级集中部署,按职权分级管理运行,县区网上行政审批业务依托市上系统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底完成)
2.实现与省上和县区三级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未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或有需求的县区可统一采用白银政务服务网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已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县区按照有关对接规范,实现与白银政务服务网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底完成)
(五)建立统一的权力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和行政效能监察系
统
1.建设权力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将行政权力事项受理信息、办理过程信息、办理结果信息根据不同分类、不同侧重点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实时监管;为全市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底完成)
2.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效能监察系统,编制接口规范,实现对全市行政权力事项的全程实时监察监控、预警纠错、督察督办、投诉处理和满意度采集等功能。(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2015年10月底完成)
3.对白银政务服务网建设和服务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建立白银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监察机制,对各县区、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编制情况、事项进驻比率、网上办理比率、网上办事深度、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情况进行监察,定期通报监察结果。(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底完成)
(六)推进白银政务服务网信息资源共享
1.建设跨层级、跨部门的数据交换体系。建设市级数据交换平台,联通各县区共享交换平台,建立覆盖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规范和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底完成)
2.建设全市统一的办件信息库。各县区、各部门要将纳入白银政务服务网办理事项的办件基本信息(含审批报件)、过程信息(含过程文档)、结果信息(含批文、证照)等数据,通过数据交换逐级汇总至市级数据中心,最终形成覆盖全市的行政审批等办件信息库。(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2015年10月底完成)
3.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共享库。整合各县区、各部门行政审批等业务系统的基础数据源,依托各级数据交换平台,分级建设涵盖公安、民政、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环保、工商、税务、质监等相关领域的电子证照共享库,提升公众和企业网上申报便捷度,满足政府部门审批过程中的证照管理、材料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需要。(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直各单位,2015年11月底完成)
(七)完善政务云基础设施和安全信任平台
1.完善政务云等基础设施平台。根据白银政务服务网建设需求,对白银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支撑软硬件进行扩容并建立灾备中心,为白银政务服务网提供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建立完善白银政务服务网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适时建设白银政务服务网监控展示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底完成)
2.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身份认证平台。综合运用身份证实名认证、手机验证、企业数字证书验证、组织机构代码验证等技术手段,建设全市统一的联合身份认证体系,接入县区政务服务网子网站和市直有关部门自建审批平台,为办事对象提供实名认证,实现全市网上政务服务“一次登录、多点漫游”。(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2015年10月底完成)
(八)整合建设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等功能板块
1.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库,推行阳光政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将纳入白银政务服务网的“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政务公开信息,通过数据交换逐级汇总至市级数据中心,形成覆盖全市的政务公开库,在白银政务服务网站群发布,推行阳光政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2015年9月底完成)
2.加强网上便民服务渠道的建设和整合。提供“一站式”的便民服务导航,整合集聚各级政府网站、新闻网站、有公信力的社会网站发布的网上民生服务项目,发布行政审批之外的政府部门便民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2015年9月底完成)
五、建设费用
白银政务服务网基本建设费用、每年运行维护费用以及人员培训费用等,建议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分阶段安排。其中,基本建设费用主要用于顶层设计、标准规范制订、网站群建设、网上审批和政务公开应用系统开发、安全基础设施和数据交换共享系统建设等,由公开招标确定;租用电子政务公共云平台、应用系统运行维护等每年产生的费用以及人员培训费用,按照项目实际推进情况进行核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政府办公室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一张网”的建设和应用推进工作;市编办会同市财政局具体负责推动市县(区)各级部门开展“四张清单”、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梳理、更新和发布工作;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对白银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督查落实;“一张网”建设、事项梳理和监察督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市县(区)政府及其部门落实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各项任务。同时,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和时限要求,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为全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和省上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奠定基础,确保白银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强化应用推广。加强舆论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和企业对网上办事的认知度。注重线上线下联动,将市直部门办事窗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作为白银政务服务网的物理依托,配备必要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打造属地申报、就近申报、终端申报、网上流转、物流送达的行政审批服务联动机制,提高网上办事的便利性。
(三)注重业务培训。按照白银政务服务网建设的不同阶段,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统筹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流程梳理、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应用水平,确保白银政务服务网建设有序推进,发挥实效。
(四)完善制度激励。建议把白银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订绩效考评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效能监察,开展常态化的督促考核。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责,制订推进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配套制度。
附件:1.部门职责梳理登记表
2.部门行政职权清理汇总表
3.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分表(××类)
4.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分散情况登记表
5.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6.部门权责清单(样式)
7.部门权责清单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8.办事流程再造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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