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10-2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教督〔2012〕1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有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现将《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按本办法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及有关材料的上报工作,确保教师培训项目工作落实到位。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2年10月22日
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
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培训的意见》(教师〔201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全省教师培训工作,更好的实施“国培计划(2012)”和“省培项目(2012)”等教师培训项目,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和效益,依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国培计划管理指南》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2〕25号),制定本办法。
一、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
教师培训项目的督导评估,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省政府督学和相关专家进行督导评估。
二、督导评估范围
1.省内外执行我省教师培训项目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2.送培教师的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
三、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1.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主要内容是:
培训项目组织与管理;
培训项目课程设置与内容;
培训项目团队组成与建设;
培训项目执行与保障;
培训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
2.送培教师的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内容是:
培训项目组织与管理;
按项目要求组织、置换、选送教师按时参加培训;
学员送培率与参培率;
培训项目保障与措施;
宣传总结。
四、督导评估原则与要求
公平性原则:督导评估要遵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注重证据,准确评价,客观公正,严守纪律的原则实施评估评价,严禁弄虚作假。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过程评估与终结评估相结合,促进教师培训机构(单位)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发展。
促进性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不断提高培训机构及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水平。
有效性原则:坚持督查与评价相结合,把教师培训工作和培训机构(单位)的资质和培训水平,市(州)政府教育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相结合,促进各级培训机构(单位)和政府及职能部门不断创新,与时俱进,加强教师培训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推动各项培训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教师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导向性原则:通过督导评估促进各级承训机构和政府职能部门不断建立健全教师学习培训制度,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推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五、督导评估程序与方式
1.培训机构自查自评
各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根据有关文件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检查总结,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定期的自查自评,项目结束时,要全面总结评估,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资料,审计项目经费,撰写项目执行总结报告。自查自评结束后,向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上报项目执行报告,经费审计报告,受训学员基本情况登记册,培训课程计划及授课情况记录册等。
各有关市、县要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以政府文件形式上报本地中长期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或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送培学员名册和工作报告。
2.专家组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形式: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省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采取过程性督查和终结督导评估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方法:专家组采取听、查、看、质询、问卷调查、约谈、座谈、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程序:召开有关会议听取培训工作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实地听课、察看了解学员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召开学员代表座谈会,教师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专家组汇总分析,提出评估意见,召开有关会议口头反馈评估意见,被评估机构表态承诺整改意见。
督导评估结束后,专家组要总结督导评估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写出书面督导评估报告;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及时向培训机构和有关市、县政府部门下达督导评估反馈意见(文件),并向省项目管理机构报告督导评估情况;各培训机构收到督导评估反馈意见后,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时限,并将整改方案报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备查。培训结束后,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将采取措施,对受训学员进行跟踪调查。
六、督导评估结果评定与应用
1.督导评估结果实行积分量化评定,满分为100分,分四个等次: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9分_80分),合格(79分_60分),不合格(60以下)。
2.督导评估结果的应用
督导评估结果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的监督。
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今后各类培训项目安排的主要依据。对培训工作不重视,项目保障条件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较差,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培训质量、效益较差的机构和单位将取消其培训资格,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对培训机构和市、县政府部门的奖惩、目标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附件:1.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评价指标
附件1
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
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试行)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督导评估专家姓名:
填表时间:
说明:
1.指标主要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国培计划项目管理指南》、省教育厅甘教师〔2012〕25号文件设计。
2.指标贯彻简约、具体、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
3.采用听取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访谈等评估方法。
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
项目
评估指标描述
指标
赋分
评估方法
实际
得分
组
织
管
理
20分
1.培训院校及机构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主要负责人主管国培计划。
2
1.听取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实地考察;
4.问卷调查;
5.与学员、培训教师及培训机构有关人员座谈;
6.约谈、质询、访谈相关人员。
2.具有培训资质;有承担培训任务的能力。
1
3.有规范的培训计划;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5
4.教学管理、考勤管理、作业批改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
2
5.管理者团队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组织管理有特色、有创新。
3
6.实行“双班主任”制。
1
7.建立学员奖励和处分机制。
1
8.对培训学员有报到、上课、请假、毕业的信息记录。
1
9.有健全的安全制度,未发生公共卫生、安全责任事故,有安全应急预案。
2
10.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对项目的要求建立有项目绩效考评制度并能付诸实施。
2
课
程
设
置
20分
11.项目实施前,进行过教师教学领域的需求或基线调查。
2
1.查看需求调查问卷或记录;
2.查看培训项目设计方案;
3.查看课程模块及开设记录;
4.发放调查问卷;
5.约谈。
12.在需求或基线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有规范的培训方案。
2
13.课程设置满足具体目标任务和培训对象需求;做到建议课程内容和自主设置课程内容结合,从建议课程内容中所选专题原则上达到培训所设专题总数的50%以上。
4
14.课程设置符合《标准》中的课程结构要求,师德和教师专业标准解读等列入培训课程模块;注重设置实践类课,在短期集中培训中达到30%以上;在置换、研修项目中达到40%以上。
4
15.优化课程设置。在自主设置课程中有特色和创新的课程。
3
课
程
设
置
20分
16.能按照培训方案,保证按项目规定开足各门课程、开足课时。
3
17.培训方式多样性、多元化,符合教师学习特点,如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境式、任务驱动式等。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教学手段。
2
课
程
内
容
25分
18.培训内容遵循教育部制定的《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及使用指南要求设置。
3
1.听取汇报;
2.查阅相关资料;
3.查阅培训内容及考核表。
19.培训内容符合项目要求、贴近培训对象的需求。具有针对性、引领性。
4
20.课程结构合理、逻辑体系清晰。培训课程应适合农村教师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
3
21.完成培训方案所规定的内容。因需临时变更调整课程内容不超过总课时的10%。
4
22.按照设定培训者授课,无更换、替代或缺失培训者。
3
23.实践时间不少于1/3,有专家指导、点评、跟进式培训
3
24.培训后,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后续跟踪指导与帮扶。
2
25.预期成果切合实际,效果明显,教师满意度较高、收获较大,对本省师资队伍建设能起到积极作用。
1
26.能够生成有价值的培训课程资源,如文本、光盘等。
1
27.整体或具体培训环节设计上具有明显特色,具有创新性。
1
培
训
团
队
15分
28.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应为本机构学者教师,在学科领域有知名度,或已进入“国培计划”专家库。
2
1.查阅专家信息表;
2.实地考察;
3.访谈培训专家。
29.首席专家制主持制定培训方案、参与、指导本单位的培训工作。
2
30.培训团队专业结构合理,省域外专家不低于三分之一;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低于40%;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
4
31.培训团队整体水平较高,团队教师职称均在中级以上,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占60%以上。
4
32.能做到集体备课。让培训者了解教学目标、内容要点、活动设计、作业形式等,能提供教学课件及相关培训资源。
2
33.承担培训任务机构有专人负责与专家团队联系、沟通机制。.
1
后
勤
保
障
15分
34.提供符合标准的教学场地和设备,确保有良好的教学条件。
4
1.听取汇报;
2.实地查看;
3.听取学员反馈信息。
35.食宿、医疗条件符合要求,为学员提供服务。
3
36.有适合不同教学方式的教学场地和硬件设施。
3
37.有可供学员使用的网络平台、促进资源共享、延伸培训的空间和学习周期。
3
38.对培训教学资源不断更新,生成新的教学资源,建立新的培训支持系统。
2
经
费
管
理
5分
39.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合理使用经费和管理经费。
2
1.听取汇报;
2.检查相关账目。
3.查阅审计报告。
40.无截留、挪用、挤占和平调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
41.教学所需费用及学员生活费及时拨付到位。
1
附件2
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
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考核评价指标
评价
项目
评价项目指标描述
赋分
评价方法
得分
组
织
管
理
26分
1.领导重视,有领导专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政府制定了中长期《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12
查看有关文件、资料。
2.管理机制运转灵活,能有效协调执行各执行部门;管理制度健全。
8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查看制度文本。
3.成立教师培训评估小组,并有评估指标及评估办法。
6
查看资料、评估指标、办法文本。
学
员
送
培
率
与
参
培
率
39分
4.有对参培教师的选派、使用、管理和考核的规范性文件。
8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及有关文件。
5.能严格按省教育厅甘教师[2012]25号文件规定的培训对象、条件和名额选拔培训教师,送培率达100%。学员学科背景匹配率达85%以上。
12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调阅培训机构报名信息表。
6.对送培教师进行跟踪调查,随时了解参加培训的情况,参培率达到98%以上。
12
同上。
7.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的教师达到中级以上职称,教龄不少于7年,年龄45周岁以下,在当地教学能力突出。
7
听取汇报,调阅培训机构学员信息表。
学
员
管
理
15分
8.做好学员报名工作,组织学员及时上网学习,并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监控。
8
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上网记录。
9.做好顶岗实习生的各项工作。对顶岗实习学生能选派骨干教师进行指导,并提供生活上的便利。
7
查阅记录,实地查看。
后
勤
保
障15分
10.协调有关部门,充分调动优质资源,提供必要的网络技术条件和教学设备,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6
实地考察。
11.会同省级项目负责人做好各项安排计划的落实。
6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12.严格按规定使用培训经费。
3
查阅经费管理账册。
宣传总结
5分
13.宣传工作到位。
2
查看资料。
14.做好本地培训总结工作并提交总结报告,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评优总结工作。
3
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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