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漳州市十二五两江两溪水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8-0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漳州市十二五两江两溪水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市环保局编制的《漳州市“十二五”“两江两溪”水环境保护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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