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漳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08-04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漳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市环保局编制的《漳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漳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