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1-10-2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评估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1〕12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0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评估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11年1月1日以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情况。
二、评查内容
(一)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情况(运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情况及效果、法院对经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的维持率等);行政复议办案具体制度和程序建设情况;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采用实地勘查、组织听证等方式的情况。
2.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情况。行政复议机构设置情况;行政复议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确保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配备的复议人员是否符合行政复议工作岗位要求);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情况。
3.行政复议基础工作状况。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数据统计的真实性、准确性,统计报表上报是否及时;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情况;文书格式、档案管理规范化程度;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情况等。
(二)行政执法
1.行政许可案卷主要评查:许可主体是否合法,许可事项是否有法定依据,资质条件是否完全具备,告知权利是否准确,是否依法组织听证,许可内容、时限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
2.行政处罚案卷主要评查: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处罚依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是否准确,是否建立并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执行罚缴分离,扣押、没收财物处置是否适当,是否存在以罚代管,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到位等方面。
3.案卷样式、格式是否统一,是否做到“一案一卷”,目录编排是否有序、文字书写是否清晰、整齐,归档是否及时,内页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三、评查方式
(一)自查自评:2011年11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对本地区的行政复议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对本地区各执法部门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组织抽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书面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市直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行政复议情况和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二)重点抽查:2011年11月30日前,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对部分地区和市直单位的行政复议情况和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重要依据。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把这次检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具体制定自查方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注重实效。要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推动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联系人:郭文明、李扬,联系电话:8236316。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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