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明政办〔2011〕66号 |
颁布日期:2011-05-0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三明市区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11〕66号
梅列区、三元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三明市区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三明市区立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抓紧落实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努力营造绿色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全面实施各主次干道沿街的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在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市区200处垂直绿化(详见附件),并通过验收。
二、实施时间
(一)选址阶段:4月底前完成各项目的选址定点。
(二)实施阶段:5月30日之前完成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的苗木种植。
(三)验收阶段:将立体绿化工作列入城市建设战役督查内容。6月10日之前,由市住建局组织苗木种植完成情况的验收。10月底前,由市城市建设战役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对市区立体绿化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三、责任单位职责
按照市区立体绿化任务分解,各责任单位负责选址定点及苗木的种植、养护,确保苗木成活。
四、市住建局职责
(一)为各责任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二)不定期跟踪苗木种植和生长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每半个月负责督查通报,并发放整改和补植通知书(联系人:市园林处邱丽玲;联系电话:8215806,18960568582)。
相关附件:
立体绿化任务分解表.doc
主题词:城乡建设园林绿化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市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局,市国税局、邮政局、电业局,市第一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三明饭店,三明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林校、一中、二中、三中、九中、华昌中学、梅列小学、实验幼儿园、东霞幼儿园,三钢、三化、省安公司、八四五零厂、烟叶复烤厂、恒源供水有限公司、展旺房地产公司,三明军分区、森林武警。
抄送: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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