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12-2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三明沙县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的通知
明政办〔2014〕102号
沙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保护三明沙县民用机场的电磁环境,保障航空安全,根据无线电管理和民用航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确定三明沙县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包括设置在民用机场总体规划区域内的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和民用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一、三明沙县机场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为满足机场通信导航需要,三明沙县机场管理机构在电磁环境保护区内及主要航路上设有甚高频地空通信台、航向信标台、测距台、下滑台、全向信标台、X波段气象雷达等。根据《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86)和《VHF/UHF航空无线电通信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JBZ20093-92),并参照《关于划定民航各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的通知》(民航无委发〔1997〕3号),三明沙县机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如图1所示,总长为5.091公里,宽度为1公里的范围,面积5.091平方公里。
点A:全向信标台和测距台;点B、I:航向信标台;
点C、E:测距台;点D、F:下滑台;
点G:甚高频地空通信台;点H:X波段气象雷达。
图1三明沙县机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二、三明沙县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
根据《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174条和《民用航空使用空域办法》第59条,三明沙县机场的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以跑道两端入口为圆心10千米为半径的弧和与两条弧线相切的跑道的平行线围成的区域,如图2所示。
图2三明沙县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
置入地图后三明沙县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示意图见图3:
图3三明沙县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示意图
上述确定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请市直有关部门和沙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城乡建设规划和项目落地、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切实做好保护工作,确保机场运行安全。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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