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12-31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明政办〔2014〕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4〕151号),扎实推进三明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为99.83万亩(详见附件1),包括:
(一)造林绿化29.83万亩。其中:(1)“四绿”工程建设8.18万亩,主要是城市、村镇和道路植树绿化,以及“两沿一环”(沿路、沿溪、环城)屏障造林绿化,重点抓好0.18万亩向莆铁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0.24万亩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和5.35万亩重点区位林分修复。(2)人工造林更新21.65万亩,重点抓好2.12万亩不炼山造林、2.62万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6.65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二)森林抚育36万亩。
(三)封山育林34万亩。
(四)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点)3个。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用地。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的关键在于林地的落实,特别是要重点抓好“四绿”工程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用地的落实,山上造林要确保做到“三个必造”,即上年林木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森林火烧迹地、林业有害生物采伐迹地和盗砍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占用征收林地必须通过等面积的荒山或非规划林地造上林。各县(市、区)要将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尽快分解到乡(镇、街道)、村(经营单位),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并于2015年2月10日前将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报市绿委、市林业局备案。
(二)备好苗木。各县(市、区)要根据造林绿化任务,认真测算所需苗木的树种和数量,尽早做好苗木的调剂。要针对“四绿”工程建设、珍贵树种造林、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重点工程绿化的实际,进一步加大乡土阔叶树种和适宜树种苗木的培育,确保造林绿化的苗木供应。
(三)科学造林。各县(市、区)要按照《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方案》(详见附件2),认真抓好规划设计,严格造林质量,加强项目规范管理,确保建设成效。要遵循自然规律,适地适树,推行近自然经营森林。要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要通过间伐、补植、套种等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林分。在非林地绿化上,要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不断提升森林景观效果,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四)落实资金。各县(市、区)要在省里安排专项资金补助的基础上,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森林资源补偿费用于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要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五)强化督查。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按季度开展检查通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件:1.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安排表
2.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方案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安排表
单位:亩
单位
造林绿化
森林
抚育
封山
育林
营林
机械
推广
示范
县个
数
总任务
“四绿”工程建设
人工造林
合计
绿色城市
绿色
村镇
绿色通道
绿色屏障
小计
其中:不炼山造林
其中:珍贵用材树种造林
其中: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
小计
其中:高速高铁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
小计
其中: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景观提升
其中:“三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含茶果园)
合计
298300
81800
5000
13000
7900
1800
55900
2400
53500
216500
21200
26200
66500
360000
340000
3
三元区
9050
3050
200
300
150
2400
300
2100
6000
1000
200
700
20000
20000
梅列区
6050
2050
400
300
150
1200
100
1100
4000
1000
200
1000
10000
10000
明溪县
27200
5200
400
950
550
3300
500
2800
22000
2200
5500
9400
35000
10000
宁化县
23050
4050
400
1500
650
1500
1500
19000
2500
2800
8800
35000
40000
1
清流县
28400
3400
400
950
550
1500
1500
25000
3000
2500
10100
35000
50000
永安市
25450
4450
500
1500
650
1800
1800
21000
2500
2500
2700
35000
10000
大田县
32250
13250
500
1500
650
10600
500
10100
19000
1000
800
3900
40000
90000
1
尤溪县
44100
11100
500
1500
1900
1800
7200
1000
6200
33000
3000
3200
7100
40000
10000
沙县
22050
4050
500
1350
700
1500
1500
18000
2000
1800
3700
30000
10000
将乐县
25250
5250
400
1350
700
2800
2800
20000
1000
3000
11300
30000
20000
泰宁县
21050
6050
400
900
650
4100
4100
15000
1000
1300
4500
25000
50000
建宁县
34400
19900
400
900
600
18000
18000
14500
1000
2400
3300
25000
20000
1
附件2
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方案
一、建设任务
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为99.83万亩,包括:
(一)造林绿化任务29.83万亩。(1)“四绿”工程建设8.18万亩,其中:绿色城市0.5万亩、绿色村镇1.3万亩、绿色通道0.79万亩(含0.18万亩高铁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绿色屏障5.59万亩(其中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0.24万亩、“两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5.35万亩)。(2)人工造林更新21.65万亩,其中:不炼山造林2.12万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2.62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6.65万亩、其他人工造林更新10.26万亩。
(二)森林抚育任务36万亩。
(三)封山育林任务34万亩。
(四)建设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点)3个。
二、建设类型
(一)绿色城市:包括市区和县城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绿化。重点建设城市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街旁绿地、郊野公园、湿地公园、片林、森林公园,加大城市道路绿化、美化、彩化建设力度,加强社区(住宅区)绿化、开发区(工业园区)绿化,积极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和“森林城市(县城)”。
(二)绿色村镇:包括全市所有乡(镇)、村、自然村绿化。重点抓好村镇绿地公园建设、风水林营造、名木古树保护、沿溪两岸绿化、乡村道路、近村坡耕地造林、零星“四旁”植树等,做到“绿化、美化、彩化、香化”。加强城乡结合部森林生态景观建设,积极创建“绿色乡镇”、示范“绿色村庄”。
(三)绿色通道:包括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和铁路两侧绿化。重点抓好向莆铁路、高速公路两侧造林绿化,以带为主、集中连带连片,打造“带、网、片”相连的“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森林生态景观通道。
(四)绿色屏障:包括全市沿路(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一重山)、沿江(重点流域干流两侧一重山)、环城(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一面坡)范围的稀疏林分(郁闭度小于0.5)景观提升和茶果园修复补植、低产低效人工针叶纯林改造。重点抓好中心城区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含松材线虫病除治区)林分修复补植。
(五)不炼山造林: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将造林地内的非目的树种、杂草杂灌及藤类进行砍伐,保留部分树干通直、材质优良的阔叶树种幼树,进行耙带补植、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
(六)珍贵用材树种造林:包括荒山荒地造林、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更新,优先发展优良乡土树种,推广引种成功的外来珍贵用材树种,大力推进具有区域特色的珍贵树种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
(七)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选择山脚田边及其一重山山脊等重点火险部位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做到因害设防,适地适树。
三、补助标准
省级以上资金补助标准为:
(一)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除高铁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外)每亩补助300元。
(二)高铁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每亩补助1万元。
(三)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每亩补助5000元。
(四)“两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每亩补助500元。
(五)不炼山造林每亩补助200元。
(六)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每亩补助500元。
(七)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每亩补助1000元。
(八)森林抚育每亩补助100元。
(九)营林机械推广示范县(点)建设平均每个补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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