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房产纠纷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农办关于创建“绿色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农办关于创建“绿色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泉政办〔2011〕60号
颁布日期:2011-03-17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http://www.fjqz.gov.cn/govinfosend/view/publicdoc.jsp?unid=8278D69E25FF5004D11920EFDA5A6508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办关于创建“绿色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19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