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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直政府各部门落实“二次创业”政策措施专项督查评估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1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直政府各部门落实“二次创业”政策措施专项督查评估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泉州市直政府各部门落实“二次创业”政策措施专项督查评估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泉州市直政府各部门落实“二次创业”政策措施专项督查评估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12年泉州市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工作的总体部署和2月2日全市贯彻落实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会议精神,为督促抓好《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意见》(泉政文〔2012〕16号)的贯彻落实,特制定如下专项督查评估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全面贯彻泉州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精神,督促市直政府各部门尤其是市直政府系列绩效评估各参评单位切实用足、用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闽政文〔2012〕20号)等文件,大力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深化绩效评估,确保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加快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做优做强,努力将我市打造成民营经济的乐园。

二、主要措施

结合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把支持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专项内容,引导和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主动服务企业,认真服务企业,真正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解企业所难,做到事前主动介入、事中做好服务、事后积极跟踪,贴心高效地服务企业”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各项工作。

(一)结合绩效考评部署开展专项督查评估工作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能实际,围绕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责任分解任务,合理设定绩效评估目标,完善绩效责任体系,建立绩效奖惩机制,推进绩效目标实施和专项督查评估工作的落实。

1.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部门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考评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季度计划、完成时限、工作进度和季度、年度要达到的预期效果,以及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和考评办法。工作方案中,要把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作为绩效评估之重点工作目标的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将保障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系列文件有效执行的综合配套措施以及政策制定、工作安排、重点投入等方面有力举措作为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根据承担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任务数的情况,客观合理地设置分值,并把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专项督查评估总分按一定比例计入绩效评估总成绩。具体为:对于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23个,名单附后)要单列设置8-12分的权重;绩效评估的其他参评单位(除上述单位之外的21个一级评估单位和市公安局下属的13个二级评估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单列设置4-6分的权重(其中,实施“服务型政府”教育培训工程可占2分或单独设为一级指标)。

各单位专项督查评估方案形成后,按以下步骤报送审核:第一步,于3月25日前报送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副主任审核把关,并报市公务员局备案;第二步,各单位把支持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政策措施的工作内容纳入绩效评估指标,于4月中旬报送整个年度绩效工作方案,经市公务员局组织审核后,报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定,并呈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批复;同时通过参评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加压,接受监督。

2.分解细化任务,构建责任体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考评目标落实责任体系,逐项梳理,具体分解落实到专门单位或科室、各个岗位和承办人员,明确进度、质量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落实直接责任人及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精心组织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专项督查评估活动

1.督查评估对象。对象为市直政府系列绩效评估各参评单位,重点是泉政办〔2012〕27号等文件涉及的各相关责任单位。

2.督查评估内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闽政文〔2012〕20号)、《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2〕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行动计划的通知》(泉政文〔2012〕1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12〕1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意见》(泉政文〔2012〕16号)等文件确定的主要任务、指标进行督查评估,考评的目标内容有:(1)以上文件中涉及的各责任相关单位领导重视程度、协同协作、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等情况;(2)以上文件中确定的有关指标的完成情况。

3.督查评估方式。构建“季度督查、半年评估、年终考评”制度,采取专项督查、常规抽查、明查暗访等灵活多样的督查方式,深入一线,逐一督查,全面促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精神和相关政策的落实。

(1)季度督查。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解要求,及时梳理出季度督查的主要内容,并围绕责任范围内工作目标,建立相关的工作台账。在报送绩效目标落实情况季度报表时,要重点体现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原因及整改意见(第一季度报送工作计划),并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分别报市公务员局、市效能办、泉州调查队和市政府督查室。在此基础上,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市效能办、市公务员局、泉州调查队、市政府督查室、市重点办、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监督员、绩效目标考评专家、新闻媒体参加,对相关单位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督查。季度督查重点是省政府(闽政文〔2012〕20号)文件给予的支持政策在我市对应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市政府出台的文件中具体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职能部门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实际情况。

(2)半年评估。由市政府办牵头,于7月份对服务民营企业情况进行一次半年督查评估,重点对半年来各部门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中落实政策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查摆问题和帮助协调问题是否解决,并通报半年评估结果。

(3)年终考评。结合年终绩效考评,组织对市直政府系列各参评单位关于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总结民营企业对政务服务的新需求、政务服务中的新做法以及提出政务服务中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三)全面进行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年度考评

根据年终绩效评分结果,对各相关责任单位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得出考评结果,并按设定的指标权重比例计入绩效评估总成绩。

1.分值设置及计算方法。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专项督查评估总分为100分。总成绩=目标考评得分(70分)+季度督查与半年评估得分(20分)+公众评议得分(10分)+察访核验扣分。

2.集中考评。由市公务员局在年终绩效考评后,对各单位涉及的督查评估内容所得分值进行汇总,换算成70分,作为目标考评得分。季度督查与半年评估得分由每次季度督查和1次半年评估的实际分值加权合成,换算成20分。

3.公众评议。泉州调查队要在公众评议中增设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调查内容,并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涉及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事项的服务相对人全部列为相关单位公众评议的指定对象。年终进行专项评议督查后,把专项评议得分换算成10分。

4.察访核验。市效能办牵头负责,通过经常性的明查暗访、跟踪问效、接受投诉、限时整改、过错追究以及新闻媒体监督等措施,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认真整改。对于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将对各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察访核验扣分:①未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支持、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决策部署,没有按照要求出台相关文件、措施、制度的,扣2分;②未将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支持政策措施纳入绩效评估专项内容的,扣1分;③因效率低下、推诿扯皮或吃拿卡要等被企业投诉,经查实的每一例扣1分;④不符合程序擅自到企业检查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⑤未将涉企职能部门领导分工及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开的,扣0.2分。

5.考评等次。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具体为: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6.奖惩措施。将考评结果向市政府汇报,适时通报。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在绩效考评时给予适当加分,并从中择优推荐为“服务民营企业标兵单位”的候选对象。对考评结果为一般的,要求限期整改;对考评结果为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当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基础上按降一档确定。

三、组织保障

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专项督查评估纳入整个绩效考评,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由市政府办牵头,指导和协调各相关责任单位解决“二次创业”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市公务员局、市效能办、泉州调查队协助工作。同时,设立泉州市政府绩效目标考评办公室(挂靠市公务员局),负责市直政府系列各部门绩效目标考评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包括落实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政策措施的季度督查、半年评估、年终考评等工作。

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专项督查评估对象

一、相关责任单位(23个一级评估单位):市政府办(含政府法制办)、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公务员局、人社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海洋局、林业局、外经局、卫生局、计生委、审计局、统计局、物价局、信息化局。

二、绩效评估的其他参评单位(除上述单位之外的21个一级评估单位和市公安局下属的13个二级评估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安监局、国资委、民宗局、市政公用事业局、执法局、交通委、水利局、农业局、文广新局、体育局、环保局、旅游局、粮食局、外事办、人防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积金中心、地震局、方志委、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供销社;公安局鲤城分局、丰泽分局、洛江分局、泉港分局、泉州开发区分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油城分局、机场分局、天湖山分局,看守所、拘留所、收教所、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公安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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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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