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莆政办〔2010〕125号 |
颁布日期:2010-08-0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城区街路牌设置安装工作的通知
莆政办〔2010〕125号
市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警支队、民政局:
为切实加强城区地名管理工作,完善市政公共设施,增强地名导向功能,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展现莆田城市崭新风貌,迎接省运会在我市举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四个城区设置安装街路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城区街路牌设置是城市建设、完善市政公共设施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形象、展现莆田城市崭新风貌和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方便群众的重要工作,是一个城市“外塑形象、内铸精神”的重要体现。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开展“迎省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在市地名办的牵头协调下,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城区街路牌设置工作,迎接省运会在我市举办。
二、城区街路牌的制作要严格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和《福建省标准地名标志制作设置规范》(闽民行[2003]190号)执行,务必保证质量。城厢、荔城两城区的街路牌设置工作必须于9月底前完成。
三、市民政局要尽快落实街路牌制作与设置的招投标工作,并提出设置安装数量、具体位置,送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备案。在破路施工安装街路牌时,要文明、安全施工,施工后要立即把路面恢复原样。
四、考虑到设置的街路牌为公益性质,市建设局对城区街路牌设置安装过程中的破路施工要积极予以支持,简化审批手续,免收各项费用。
五、市城乡规划局、交警支队要积极协助市地名办做好城区街路牌设置的定点定位工作,做到街路牌设置合理,避免出现遮挡交通视线等问题。
六、街路牌设置完成后,列入市政管理范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要有力打击乱张贴广告现象,共同做好管理工作,维护街路牌的整洁。
二O一O年八月二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城区街路牌设置安装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