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10-18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14年园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13〕1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2014年园林绿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8日
莆田市2014年园林绿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开展“四绿工程”、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点线面”工作部署,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推进生态型城市建设,推动我市园林绿化项目全面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幸福莆田,美丽莆田”建设,以增绿量、提档次、出精品为主线,开展园林绿化大建设、大提升工作,全面实施绿化、美化、花化、彩化。通过“多种树、种大树、密植树”,全面提升城市的绿化水平和景观效果,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与生态、生态与民生的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开展河道景观综合整治,建设“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道景观。
(二)开展公园景区建设,为市民提供休闲活动空间。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至少要建成1个公园。
(三)开展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打造独具莆田“荔林水乡”特色的绿道网系统。城区完成城市绿道网贯通;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2公里以上的绿道。
(四)开展道路广场建设,整体推进我市道路绿化、花化、美化、彩化及林荫道建设。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完成1条公路和1条市政道路的提升。
(五)开展国有苗圃建设,及时高质量为城市绿化提供园林绿化苗木,完成10个国有苗圃建设。
(六)开展城市立体绿化建设,完成屋顶绿化面积2万平方米。
(七)开展房前屋后和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完成27个“园林式”单位和10个“园林式”小区的创建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能绿尽绿原则
要充分重视园林绿化的生态效能、绿化特色及其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作用,以生态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园林绿化。要规划建绿、见缝插绿,拆违透绿、拆迁建绿,拆墙透绿、破硬增绿,能绿则绿、增加绿量。道路沿线两侧人行道与建筑或围墙之间,除硬铺装外要全部绿化;城市边角地、弃置地、未开发土地要全部绿化。在公园建设时,要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完善配套休闲游乐、健身等便民服务设施,至少要做到“七个一”:一条道路、一路有灯、一个大门、一个亭子、一个厕所、一个停车场、一个服务点。
(二)适地适树原则
在树种选择上,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坚持乔木和灌木、常绿和落叶植物、速生与慢生树种相结合,要少种草、多种树、种大树、密植树,城市道路要结合林荫道建设,做到“有路就有树,有树就有荫”,在绿化植物品种选择上,要加大乡土树种的运用;坚持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要拓展城市立体绿化空间,因地制宜,全面实施路旁桥下、堤岸护坡、房前屋后、屋顶阳台、墙体立柱、单位庭院以及公交站点、停车场等立体空间绿化;坚持绿化、花化、美化、彩化相结合,要把具有季相变化的色叶树种和开花树种合理搭配,在条件适宜的道路广场、公园、庭院绿地及未绿化的裸露地,可播种种植生性强健、养护管理较粗放、成本低的花卉作为地被,做到“四季常绿、四季有花、四季飘香、四季变化”。
(三)绿道连网原则
在绿道建设时,要与群众休闲、娱乐、游憩相结合,与体育健身、旅游观光、特色小吃相结合,与内河整治、环境美化、文物保护相结合,打造成健身之道、历史文化之廊、旅游休闲之地,充分展示莆田壶山兰水、荔林水乡的地理人文风情和妈祖故里、文献之邦的历史文化特色,打造莆田“慢生活”。绿道建设时要因地制宜、能宽则宽,多用沥青、石头、木头,透水砖要浆砌,细部处理要到位;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在绿道出入口、休憩点等设置管理设施、纳凉休闲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等;绿道建设时要把点、线、面串联起来,伸展开来,推进连线成片,形成系统和网络,发挥整体效应。
(四)建管并重原则
在园林绿化建设与养护时,要专业化、精细化,切实发挥绿地景观、生态效益。在园林绿化种植时,要改良土壤,挖大穴、留大土球、施足基肥;在选择大乔木时要确保树冠饱满、分枝三级以上,不使用无树冠乔木。绿化养护时,要及时对破坏的绿化进行补植,使绿化达到最好景观效果。灌溉时要适时适量,要大力推广喷灌、滴灌、微灌和人工浇灌相结合等灌溉方式,同时要逐步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重点实施“河道景观综合整治、公园景区建设、绿道建设、道路广场绿化、屋顶绿化、园林苗圃建设、房前屋后和单位庭院绿化”等园林绿化七大提升工程,科学编制园林绿化相关规划。2014年计划实施的园林绿化项目142个,投资15.31亿元(详见附件)。
五、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0日)。按照“攻坚战役”要求,全面实施绿化、美化、花化、彩化,扩大绿化面积、增加绿量和绿视率,完成大部分的绿化建设。
(二)第二阶段(2014年4月1日至12月30日)。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排出具体时间节点,所有项目盯在第三季度完成主体工程,第四季度进行扫尾,要通过大建设大提升,力争明年我市园林绿化在“创园”的基础上有新突破。
六、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城市园林绿化是一项服务当代、造福子孙的公益事业,是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来加强园林绿化的组织领导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工作目标,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简化手续,合力推进,解决好建设中存在的征地拆迁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各自承担的园林绿化建设任务,并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园林局(联系人:肖建萍,联系电话:13850221777)。要按照“攻坚战役”要求,再接再励,强力推进,全力打好城市绿化攻坚战,全面实施绿化、花化、美化、彩化,促进城乡绿化面积拓展、绿地质量提高和管养水平提升,努力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创新机制,保障实施。苗木采购直接关系到园林绿化的进度和质量,为确保如期完成园林绿化建设各项任务,要积极建立苗木甲供甲控的机制,由项目业主、财政、监察组成联合采购小组,统一询价、定价、签订合同,并作为财政审核、审计的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出台《园林苗木甲供甲控实施办法》。要加快苗圃基地建设,保障绿化苗木的供求,利用边坡地、闲置地等建设国有苗圃,建立乡土、适生树种资源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租借、流转农民土地的方式建设苗圃基地。要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苗木种植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园林部门要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施工技术指导。
(三)落实资金,强化考核。市、县(区、管委会)要把园林绿化资金列入预算,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确保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同时,要发挥投融资平台的作用,采用多种方式筹措园林绿化资金,加大社会资本的投入。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将城市园林绿化纳入今年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市政府将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等部门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实施园林绿化“七大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考评,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区、管委会),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奖励。
(四)坚持标准,狠抓质量。要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精细化养护,确保成活率,严把质量关。乔木种植过程中的苗木选购、起运、挖穴、种植、支护、浇水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作业,要高度重视后期养护工作,做好日常浇灌、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养护管理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实现栽一棵活一棵的目标。
(五)强化宣传,营造声势。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利用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组织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等活动,既宣传项目的实施、建设情况,也宣传一线人员的先进工作事迹,发动干部、部队、院校一起行动,提升群众在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各个方面的参与度,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百姓支持、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全市园林绿化工作。
附件:2014年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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