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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15年度园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1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15年度园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14〕1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莆田市2015年度园林绿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莆田市2015年度园林绿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宜居港城建设,推动园林绿化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文[2014]13号)的工作部署,以打造宜居港城为目标,以增绿量、提档次、出精品为主线,紧紧围绕河道综合整治、公园景区、城市公共绿地、苗圃、绿道及自行车系统、道路绿化、单位庭院及片区绿化、立体绿化等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精心打造“景观生辉、季相分明、花香四溢”的城市园林景观,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和景观效果,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全市计划安排河道综合整治、公园景区建设、绿道及自行车系统建设、道路绿化、街头绿地及广场建设、苗圃建设、立体绿化、林荫停车场建设、单位庭院及片区绿化等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共计129个,总投资约38.72亿元,年度总投资约12.11亿元。

(一)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以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全面启动河道景观综合整治。计划安排13个项目,总投资约23.3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4.79亿元。

(二)公园景区建设

通过公园、广场建设改造提升工程的实施,建设一批城市园林景观精品项目,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为市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休憩、娱乐场所。计划安排16个项目,总投资约5.5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3.33亿元。

(三)绿道及自行车系统建设

按照省、市有关绿道规划建设的标准及要求,切实加大绿道建设力度,完善独具莆田“荔林水乡”特色的绿道网系统,兼顾推进省级1号线绿道建设;进一步推广城市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计划安排14个项目,总投资约5.6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1.37亿元。

(四)道路绿化工程

以提高道路绿化品位和质量为重点,实施城市道路景观绿化建设及改造提升,使其成为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整体推进我市道路绿化、花化、美化、彩化。计划安排25个项目,总投资约0.8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0.63亿元。

(五)街头绿地及广场建设

加强城市街头绿地及广场建设,提高城市绿化、改善人们的出行环境,有效增加市区的绿化面积,切实提高城市绿地率及绿化覆盖率。计划安排16个项目,总投资约0.4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0.33亿元。

(六)苗圃建设

以苗圃基地建设及园林花卉中心建设为目标,建设园林绿化苗木生产基地,切实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苗木质量和建设进度。计划安排7个项目,总投资约0.7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0.44亿元。

(七)立体绿化

以开拓城市立体绿化空间为目标,在建筑物屋顶、构筑物立面、桥梁、露台、阳台等适宜位置开展绿化工作,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空间布局,美化城市环境。计划安排12个项目,总投资约0.2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0.23亿元。

(八)林荫停车场建设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年绿荫行动计划安排,积极开展城市林荫停车场试点建设,确保停车场在满足停车功能的前提下,能够更多地为机动车提供绿荫庇护,促进节能减排和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计划安排2个项目,总投资约0.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0.13亿元。

(九)单位庭院及片区绿化

按照园林绿化景观要求,开展单位庭院及片区绿化建设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整治美化村庄环境。计划安排22个项目,总投资约1.6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0.82亿元。

(十)规划编制

进一步优化城市绿地系统结构布局,计划结合城乡一体化总体规划,对莆田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修编。同时根据《莆田市绿道专项规划》,进一步推进全市绿道网体系构建,并结合各县(区、管委会)实际,开展绿道网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层层落实工作目标,明确责任人,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合力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各自承担的园林绿化建设任务,全面实施绿化花化美化彩化,促进城乡绿化面积拓展、绿地质量提高和管养水平提升。

(二)加大督查力度

根据《莆田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督查工作方案》(莆政办[2013]204号)文件要求,采取季度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督查和考评结果较好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同时要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施工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

(三)落实资金保障

各县(区、管委会)要将园林绿化资金列入预算,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需求。要加大社会资本的投入,鼓励社会单位积极开展单位庭院绿化及立体绿化,鼓励各小区积极开展省级、市级园林式小区创建工作,加大小区绿化投入。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以奖代补”考核办法,落实园林绿化“以奖代补”奖励机制。

(四)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园林绿化建设周报及月报制度,按时将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市园林局。要及时总结报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相关数据整理统计工作,确保数据信息真实性、可靠性。

(五)扩充项目计划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莆田市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建设任务的通知》(莆宜居指办[2014]27号),对照已报送项目,继续扩充项目计划,充实并上报项目,细化项目落实,并将补充增报项目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送至市园林局(联系人:朱潇,联系电话:13599554596)。

附件:莆田市2015年度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安排表

附件:

莆田市2015年度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安排表.xls

http://www.putian.gov.cn/zwgk/zxwjs/szfbwj/201501/P0201501273416655933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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