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莆政办〔2015〕15号 |
颁布日期:2015-02-0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
莆政办〔2015〕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4]151号)要求,为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深入实施生态市战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造林绿化是改善生态民生、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我市仍存在着森林资源分布不均、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自然生态系统脆弱等问题,尤其是人口密集的沿海地区缺林少绿或森林景观不佳的问题依然突出。要创建生态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需要我们继续抓好造林绿化,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美好家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目标责任,落实年度计划,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拓展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为推动莆田在更高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为24.829万亩(任务安排详见附件1),其中:造林绿化6.829万亩(“四绿”工程4.49万亩,人工造林更新2.339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
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重点抓好溪流河道的水系绿化、开发区(工业园)的园区绿化、幸福家园的村庄绿化、交通干道的道路绿化和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东圳库区流域以林分修复补植为主的生态林工程建设。切实加强人工造林更新,大力发展生态民生林业,重点抓好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珍贵用材树种造林。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各地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造林绿化任务落实。一要认真规划,落实林地。充分挖掘非规划林地和宜林荒山荒地的潜力,搞好规划设计,将造林绿化各项目造林地落实到山头地块。二要备好苗木,满足需求。根据造林绿化任务和项目建设标准要求,认真测算需苗量,选择适宜树种,及时调整苗木结构,保障苗木供应。三要科学造林,提高成效。在造林更新上,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推行近自然经营,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上,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非林地绿化上,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提升森林景观效果,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四要落实资金,增加投入。在省、市专项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各地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确保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森林资源补偿费用于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五要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加大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的指导与督查力度,落实目标责任。
四、机制创新,增强活力
各地要创新机制,开创造林绿化工作新局面。一要创新政策机制。积极研究出台鼓励扶持造林绿化的政策措施,化解造林地落实困难、投资标准低等难题,调动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二要深化林权改革。完善落实和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权,加强林权流转监管,积极培育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造林经营主体,发挥混合所有制经济在造林绿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三要发挥部门联动。落实部门绿化责任,搞好部门绿化检查考核,推进部门绿化向纵深发展。四要创新管理模式。突出重点工程,抓好试点示范,充分发挥林业生态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带动作用。五要创新考核形式。突出考核重点,注重绩效评价。
附件:1.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安排表
2.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方案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
附件1
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安排表
单位:亩
单位
造林绿化
森林
抚育
封山
育林
总
任
务
“四绿”工程建设
人工造林
合计
绿色
城市
绿色
村镇
绿色
通道
绿色屏障
小计
其中不炼山造林
其中珍贵用材树种造林
其中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
小计
沿海防护林
基干林带
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景观提升
“三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含茶果园)
沙岸、泥岸人工造林
林带修复
封山育林
合计
68290
44900
2500
6000
4000
32400
310
1190
2000
500
28400
23390
1300
3800
5490
100000
80000
仙游
42140
25150
400
2250
2000
20500
500
20000
16990
3400
1880
82000
73000
涵江
6800
4300
350
1250
400
2300
2300
2500
300
1410
9000
城厢
9250
7350
350
500
500
6000
6000
1900
300
100
1440
5000
荔城
1440
1240
350
500
270
120
20
100
200
150
2000
秀屿
7290
5490
550
900
650
3390
290
1100
2000
1800
1000
610
2000
7000
北岸
780
780
300
350
80
50
50
湄洲
590
590
200
250
100
40
40
附件2
2015年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方案
一、建设任务
全市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任务为24.829万亩。包括:
(一)造林绿化任务6.829万亩。1.“四绿”工程建设4.49万亩。其中:绿色城市0.25万亩、绿色村镇0.6万亩、绿色通道0.4万亩、绿色屏障3.24万亩(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0.35万亩、中心城市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0.05万亩、“三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2.84万亩);2.人工造林更新2.339万亩,其中:不炼山造林0.13万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0.38万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0.549万亩、其它人工造林更新1.28万亩。
(二)森林抚育任务10万亩。
(三)封山育林任务8万亩。
二、建设类型
(一)绿色城市。包括市、县区(管委会)的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绿化。加强城市公园、湿地公园、近郊森林公园、街旁绿地、片林建设,加大城市道路、社区(住宅区)绿化力度,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县城)”奠定基础条件。重点抓好:1.水系绿化。结合城区河道整治,护岸砌坡,两岸种植荔枝林带或绿化彩化树种,打造“荔林水乡”特色景观;2.园区绿化。即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绿化,建设绿色园区,改善环境条件,招商引资项目,促进企业繁荣。
(二)绿色村镇。包括全市所有乡(镇)、村、自然村绿化。重点抓好村庄绿化,以幸福家园试点村为切入点,村绿地公园建设、风水林营造、沿溪两岸和乡村道路绿化、近村坡耕地造林、零星“四旁”植树,积极创建示范“绿色村庄”。
(三)绿色通道。包括全市县乡村以上道路两侧绿化。重点抓好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等交通主干道互通口和两侧绿化,修复补植提升,打造“带、网、片”相连的“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森林生态景观通道。
(四)绿色屏障。包括全市沿路(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等交通主干道沿线一重山)、沿溪库(木兰溪、秋芦溪干支流两侧和饮用水源库区一重山)、沿海(临海山地一面坡,沙岸从海水高潮位起向陆地延伸200米,泥岸从海水高潮位起向陆地延伸100米)、环城(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一面坡)范围内的稀疏林分(郁闭度小于0.5)景观提升和茶果园修复补植、低产低效人工针叶纯林改造以及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重点抓好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中心城市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和东圳库区流域以林分修复补植为主的生态林工程建设。
(五)人工造林更新。推进零星荒山荒地造林,确保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及时更新。重点抓好:1.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选择山脚田边及其一重山山脊等重点火险部位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做到因害设防,适地适树。2.珍贵用材树种造林,优先发展优良乡土树种,推广引种成功的外来珍贵用材树种,大力推进具有区域特色的珍贵树种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没。
三、建设标准
按《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绿委〔2014〕14号)的建设标准执行。
四、补助标准
在省级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市级再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其补助标准为:
(一)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每亩补助300元;
(二)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中,人工造林每亩补助500元、林带修复每亩补助100元;
(三)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每亩补助1000元;
(四)“三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每亩补助100元、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每亩补助100元、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每亩补助200元,上述三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五)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实施绿化提升工程,按省级资金补助标准1:2的比例予以配套。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5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