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红坊南阳安置小区项目业主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3-12-16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红坊南阳安置小区项目业主的批复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请求市政府明确红坊南阳安置小区项目业主的请示》(龙交办〔2013〕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由龙岩汇通公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红坊南阳安置小区项目业主,请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红坊南阳安置小区项目业主的批复”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