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法规 > 经济类 > 房产纠纷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长汀县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过程性指导和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长汀县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过程性指导和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文号:
颁布日期:2013-05-2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长汀县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过程性指导和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

龙政综〔2013〕242号

长汀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建“教育强县”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3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建立对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龙政办〔2010〕115号)精神,2013年4月8日至11日,龙岩市人民政府组织督导评估组对你县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进行过程性指导,并抽查了河田镇、古城镇、庵杰乡等三个乡镇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现将督导评估意见反馈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加强领导,努力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长汀县委、县政府坚持把教育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依法履行发展教育的职责。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优先安排研究教育工作,切实解决教育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县人大、县政协针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和城区学校扩容等问题组织调研。县政府制定了《长汀县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长汀教育的发展进行了科学的规划,同时,将2013年定为“教育强县”建设攻坚年,把“教育强县”创建工作作为“十二五”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重点,及时制定下发《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和《长汀县创建“教育强县”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各乡镇、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分工,专门召开了创建“教育强县”工作动员大会,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发挥财政主渠道作用,为教育发展提供经费保障。长汀县认真执行关于教育经费财政投入的各项规定,努力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教育经费财政主渠道作用,确保财政对教育拨款稳定增长,县财政教育支出增幅达44.99%,县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达20.8%。二是加大薄弱学校公用经费的投入,实行学校办公经费、寄宿制学校燃料费补助政策,对100~51人、50人以下的小规模学校分别增加100元/人、150元/人的公用经费补助。三是多数乡镇能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成立奖教奖学助学促进会,在奖教、助学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各类教育发展。长汀县着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序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目前,已有47所小学、20所中学顺利通过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验收,完成率达76.1%。稳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长汀职专不断做强。扫盲教育、民办教育也有序发展。

(四)依法落实教师待遇,努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县、乡两级政府定期表彰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每年教师节、春节均组织慰问教师活动。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性待遇,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落实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待遇,落实农村边远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津补贴,按规定拨付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认真解决教师职称“已评未聘”问题,对在农村任教20年以上的教师落实了聘任政策。

(五)乡镇认真依法落实教育工作职责。长汀县建立了乡镇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并认真开展督导评估工作。乡镇领导普遍重视教育工作,办好教育的意识和行为更加到位,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教育工作职责,主要表现在:一是积极协调解决辖区内学校新建、扩建所必需的土地征用问题;二是重视校园和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净化优化育人的环境,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确保校园的正常秩序。三是组织开展扫盲工作,办好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四是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努力改善辖区学校办学条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长汀县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教育强县”工作进展较为缓慢,创建工作氛围不够浓厚。

(二)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及寄宿制学校经费投入不足,2011年度、2012年度土地出让金未按有关规定提取教育资金,乡镇在筹措教育经费、成立教育促进会的力度不大,学校预算管理较为薄弱。

(三)教育普及水平有待提高,部分乡镇辍学率偏高,文化户口册未滚动登录,对在外就读学生的调查取证材料不齐、可信度不高;三类残疾人口筛查鉴定未能常态化,不规范;中职招生困难,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失调。

(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突出,实施城区教育发展布局规划不到位,扩容建设力度不大。校舍排查鉴定工作口径较松,部分学校还有七八十年代建的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的房子,可能成为新的C、D级危房,部分中小学校男厕所的旱厕至今未完全整改;农村完小和教学点在教学设施设备配备上还与省颁二类标准有一定差距,电子备课室、语音室、电子阅览室数量很少,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室、中学探究性实验室及高中生物、地理园基本没有配备;一些学校未按规定设置卫生室。还有21所中小学学校没有完成标准化学校的验收;特殊教育学校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康复设备配备与省定标准还有很大差距。

(五)公办幼儿园资源不足,公办幼儿教师紧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科结构不合理现象仍较为严重,农村小学特别是一些完小、教学点的教师年龄老化问题突出。教师交流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六)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不够到位,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工作较薄弱。

(七)终身教育工作机制和相关工作网络还不够健全,学习型组织建设和社区教育工作有待加强。

三、整改要求

(一)要加大投入,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和“教育强县”的创建工作。“教育强县”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汀县要在2015年如期通过“教育强县”评估验收,首先必须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建设,其次必须在明年接受省级“两项督导”并获得优秀等级,龙岩市人民政府也将于明年对长汀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市级核查,并视核查情况向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验收。因此,相关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希望长汀县人民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对照评估标准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解决,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尤其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一是追补2011年及2012年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的教育基金合计800万元;二是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学校预算管理,中小学校预算做到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将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三是加大乡镇筹措教育经费、成立教育基金或教育促进会的力度,健全完善奖教奖学助学资助体系;四是健全对农村小规模小学和教学点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闽政办〔2012〕201号)的要求,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农村小规模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并将此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要更加重视学前教育,加强政府主导地位。一是要在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同时,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高标准的独立设置中心幼儿园。二是要加强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对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安全监管力度,促其规范办学。三是要着力提高幼儿园保育保教质量。着手建立科学的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鼓励公办幼儿园对口帮扶民办幼儿园,建立覆盖辖区各类学前教育的片区教育网络。四是要着力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对面向大众、收费合理、办学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多种形式的扶持和资助,促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基本均等。

(三)要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县、乡两级政府要加大农村初中“控辍保学”力度,县政府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对于辍学率过高的乡镇的主要领导要实行问责制,坚决把过高的辍学率降下来,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顺利完成义务教育。要重视完善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办好特教学校,做好随班就读工作。加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建设,健全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好终身教育工作。加快“长汀县社区学院”和乡镇社区学校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终身教育。办好县电大工作站,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作用。面向系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开展多形式、多门类、多层次的社区教育培训活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加强职业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和骨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加大中职招生工作组织力度,拓宽招生渠道,加快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四)要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长汀县2011年提出的新建腾飞小学、整体搬迁罗坊小学等规划能有效缓解城区学校“超大班额”问题,但至今仍未动工。希望长汀县人民政府要加快实施城区扩容工作,统筹协调,尽快开工,如期完成建设项目,落实好城区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同时稳步推进农村学校专项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尽快对全县疑似C、D级危房校舍进行全面排查和鉴定,需加固的抓紧加固,需拆除的坚决拆除,不留安全隐患,并抓紧落实学校旱厕改造工作。要提高现代化教育装备水平,加强学校运动场馆和运动设施设备建设,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建设,做到高水平的办学条件均衡配置。

(五)要加强精细化管理,建设书香校园,推动学校内涵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推进落实“三长进课堂”活动,促进有效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要重视加强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教研与教学相结合,并切实发挥好名师的标杆、引领、带动、辐射作用。要发挥好随机督导的作用,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常态化开展。要推动学校深入开展书香校园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促进学校内涵建设,提高学校办学品位。

(六)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职责。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积极承担落实“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的责任,做好包括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举办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等各项工作。

四、督导评估结论

根据实地检查评估,对照《龙岩市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标准和评分方法》,经综合评定:河田镇、古城镇、庵杰乡为良好等级。

按《教育督导条例》,对本督导意见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辩。如无异议,请长汀县人民政府针对薄弱环节实施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作为下一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点。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6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长汀县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过程性指导和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房产纠纷专家律师

肖本岗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62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