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12-30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龙政综〔2014〕3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岩企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4〕119号)精神,市政府组织对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78项、公共服务事项147项。现将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行政管理层级,抓紧做好取消、下放、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动态清理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尽量向基层、企业放权。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二、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本级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按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标准化的要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内容包括: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
三、各级各部门不得在公开的目录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对已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龙岩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xls
http://www.fujian.gov.cn/zwgk/zxwj/sqswj/ly/201501/P020150107370042383697.xls
龙岩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xls
http://www.fujian.gov.cn/zwgk/zxwj/sqswj/ly/201501/P020150107370043196324.xls
调整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xls
http://www.fujian.gov.cn/zwgk/zxwj/sqswj/ly/201501/P02015010737004344442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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