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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风景园林“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29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风景园林“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四绿”工程城市绿化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省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风景园林“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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