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助老解困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文号:闽建计[2011]18号 |
颁布日期:2011-12-0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助老解困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建计[2011]18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弘扬我厅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和谐机关建设,厅设立离退休老同志助老解困资金。为管好用好助老解困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助老解困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现将本规定予以印发,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闽建计[2011]18号附件.doc
http://www.fjjs.gov.cn/Xsgl/Wzxs/tabid/156/ArticleID/29287/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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