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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暨“绿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16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暨“绿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宣政办秘〔2015〕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宣城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暨2015年环保“绿剑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16日

宣城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暨“绿剑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生态文明统领环保工作,按照“严字当头、细处入手、改为前提、法为标准”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工业企业环境管理状况、全面摸清排污单位排污底数、全面查清环境风险隐患,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打击,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创新环境监管执法模式,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以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为重点,全面排查排污单位环境现状及环境守法情况。

重点检查火电、钢铁、水泥、石化化工、冶炼、造纸、酿造、制药、印染、制革、电镀等重点排污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环境现状及环境守法情况。重点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情况;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41号)要求,排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重点梳理各类工业企业以试生产为名长期不进行环保验收甚至长期违法排污的行为;重点排查各类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情况,依法严厉打击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不按规范要求处置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以及偷排、直排、漏排、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等违法排放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落实一起”。通过法律法规宣传、检查与服务相结合、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构筑环境安全防线,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而实现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二)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为重点,全面排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

重点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后督察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和环境管理,彻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指工矿企业废水排放口和集中式生活污水排放口)、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养殖项目;重点排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资源开发类建设项目,重点加强对矿产资源、旅游开发等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加强对项目生态恢复措施以及环境守法情况的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资源开发领域环境违法和生态破坏行为。

(三)以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

重点围绕以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求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以及违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排污费收费标准等违反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土政策”清理整顿情况;重点围绕近年来重新重访重点围绕近年来重信重访、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环境信访案件、长期未得到彻底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以及“绿剑行动”重点督办案件整改落实情况,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对仍未整改落实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整改无望且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一律依法关闭。

三、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排污单位,重点为涉重、化工、造纸、水泥等重点排污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城区三产规模以上企业,污水处理厂(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园区和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环境敏感区域等。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各地应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21日至11月20日)。各地全面开展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实施分类治理。3月底前,完成“土政策”清理整顿;4月底前,完成五年来“绿剑行动”重点督办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后督察工作;5月底前,完成各类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排查工作;7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环境现状及环境守法情况排查工作;8月底前,初步健全“一企一档”环保信息化数据库;9月,开展全市“绿剑行动”集中检查,重点对重新重访重点对重信重访、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环境信访案件以及长期未得到彻底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检查;11月20日前,各地应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完成后督察工作,确保整改到位。

(三)分析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2月31日)。各地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并形成工作总结,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排查和整改阶段的工作情况、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暨2015年环保“绿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要发挥牵头负责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细化任务分工。各有关部门要把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暨2015年环保“绿剑行动”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积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明确检查重点、目的、时限、和责任人,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检查、抽查、督查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应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确保任务落实。

(二)严格依法查处。依法处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做到“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对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列出环境问题及违法企业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和期限要求;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三)强化案件办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实行重点督办,专人负责,所在县市区政府、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分别确定1名领导作为案件督办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处罚和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调度,确保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对于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要严格实施挂牌督办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采取复查、跟踪检查、后督察等方式,确保问题查处整改到位。

(四)强化督查指导。由市环保局负责同志带队,市有关部门人员参加,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赴各地明查暗访、抽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负责督促落实完成整改任务。检查督导贯穿于我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暨“绿剑行动”工作全过程,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要及时纠正,督促整改,确保工作实效确保取得实效。

(五)完善成果应用。各地要对所有检查过的企业建立并完善“一企一档”(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及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结合宣城环保移动监测监控信息执法系统,建立健全宣城市污染源环保信息化数据库建立健全全市污染源环保信息化数据库。

(六)广泛宣传引导。组织新闻媒体对我市环境保护大检查暨2015年环保““绿剑行动”进行深度报道,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的环保知情权和监督权,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七)强化信息报送。各地要强化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围绕工作重点,编发工作简报,充分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做法及成效。各县市区政府要在3月2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工作方案、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报市环保局,3月20日前、6月20日前、9月20日前分别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环保局,12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环保局。同时,报送工作进展及总结的同时,要认真填报《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调度表》、《环境保护大检查超标排污环境问题查处情况表》。

联系人:陈文婷、董伟

联系电话(传真):3014305、3015125

附件:1.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调度表

2.环境保护大检查超标排污环境问题查处情况表

附件: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调度表.xls[27.0KB]

http://www.xuancheng.gov.cn/download/?mod=site_attach&_id=5510fefbc4678a5a60930534

附件:环境保护大检查超标排污环境问题查处情况表.xls[25.0KB]

http://www.xuancheng.gov.cn/download/?mod=site_attach&_id=5510fefbc4678a5a6093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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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专业,专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法律需求研究及解决方案设计。针对企业的股权运用、股权设计、股权融资以及股权交易等研究,并且擅长于提炼企业内部交易模式,运用法律规则平衡解决企业交易模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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