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2009〕73号 |
颁布日期:2009-06-12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铜陵市住房保障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09〕73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铜陵市“住房保障年”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铜陵市“住房保障年”活动实施方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九年五月)
为全面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经研究,决定将2009年列为“住房保障年”,并开展一系列活动。为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部署,抢抓率先发展机遇,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购、建廉租住房,发放租赁补贴,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推进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等途径,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完善责任考核机制为抓手,加强对保障性住房供应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管理、增加住房保障工作透明度,不断创新住房保障工作方式,提升住房保障工作水平。
二、主要目标
2009年全面启动主城区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工作,继续推进老铜矿、露采I期、新湖家园II期等续建项目建设,加快滨江、扫把沟、立新煤矿区域棚户区、五松新村危旧房改造步伐。加大经济适用住房配建力度,积极督促配建项目开工建设,重点推进铜化集团公司、有色控股公司在东部城区集资建房项目建设。全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施工面积93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60万平方米,竣工2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8.25亿元,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建设开工5万平方米。继续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户数不低于3000户。同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显著增加保障性住房实物供应量,提高住房保障惠及面,初步建立保障性住房稳定供应机制。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街头宣传。着重围绕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办事程序、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等开展宣传,制作项目宣传展板,印发宣传手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委,县、区政府)
2.“社区宣传月”活动。深入社区,通过设立宣传栏、主题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使住房保障各项政策规定、项目情况等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住房城建委)
3.图片展活动。主要展出棚户区改造前后对比图片,保障性住房规划展板,项目建设图片,“住房保障年”活动图片等。(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委,市规划局,相关项目建设单位)
4.专题采访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就2009年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对市政府领导,市政府相关部门,县、区政府等进行专题采访。(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住房城建委)
(二)组织开展调研活动。
重点围绕全市非公企业人才(职工)住房现状、住房解困能力和意向等开展调研,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研究适合我市市情、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委,市工商联)
(三)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1.制定完善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意见,做好租金测算公布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建委,市物价局)
2.完善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运作模式、支持政策、分工职责和运作程序等。(责任单位:市政府研究室)
3.制定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建立低收入家庭资格认证制度,启动认证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
进一步开展调查,编制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各区域概念性规划等。(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五)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推进廉租住房配建项目建设,继续推进老铜矿、露采I期、新湖家园II期等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加快滨江、扫把沟、立新煤矿区域棚户区、五松新村危旧房改造步伐,以及铜化集团、有色控股公司在东部城区集资建房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项目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开展专项督查活动。
1.项目督查。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时序进度及执行各项政策、程序情况等开展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市民生办,市房保办)
2.工作督查。对县、区住房保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市房保办,市政府督查(目标)办)
(七)举行部分仪式。
1.首批廉租住房钥匙发放仪式。6月份举行首批廉租住房(新湖家园)分配钥匙发放仪式。(责任单位:狮子山区政府,中联开发公司,市住房城建委)
2.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工仪式。分别举行立新煤矿棚户区、横港棚户区、铜化集团东部城区集资建房等项目开工仪式。(责任单位:狮子山区政府,铜官山区政府,铜化集团公司,市住房城建委)
3.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回迁仪式。举行老铜矿、露采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回迁交房仪式。(责任单位:有色控股公司,铜官山区政府,市住房城建委)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5月底)。制定“住房保障年”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实施机构,确定2009年住房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并分解下达到各责任单位。
(二)实施阶段(2009年12月前)。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计划等稳步推进。
(三)总结阶段(2010年1月)。对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住房保障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住房保障年”活动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开展日常工作。
(二)建立完善项目推进机制。一是建立责任考核制度,细化考核措施。涉及民生工程的项目,列入民生工程考核范畴;其他项目由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公室牵头进行考核,列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二是完善例会制度,建立推进机制。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收集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相关问题,积极承办相关例会,加快促进问题的解决。对会议决定事项,要加大督查和协调力度,并按照考核责任制度对各单位进行评价考核。
(三)落实保障资金。市财政局要会同市发改委、市住房城建委、市国土局等单位,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时序进度建设,及时向社会供应。同时,积极落实市“住房保障年”活动各项资金。
(四)加强宣传,增强透明度。通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对住房保障政策、建设规划以及住房保障对象确定、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分配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五)强化协调配合。“住房保障年”活动涉及县、区政府和多个部门,相互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住房保障年”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住房保障年”活动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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