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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淮北市城区东部山场2012年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12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淮北市城区东部山场2012年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杜集区、烈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北市城区东部山场2012年度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淮北市城区东部山场2012年度绿化实施方案

市林业局

为绿化、美化城区东部山场,改变山体植被面貌,提高森林覆被率,加快我市“双百双宜”城市建设,打造“皖北江南,文明淮北”,依据《城市绿化条例》、《造林技术规程》(BG/T15776—2006)和《淮北市城区东部山场绿化规划》(淮政办〔2008〕86号),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2012年度实施山场的现状,制定2012年度东部荒山绿化实施方案。

一、绿化范围及任务

绿化范围:杜集区南山村、北西村的双顶山、抱元洞山、龙山谷、沙峪子等山场;烈山区榴园村的枪山、牛鼻环山、大黄山、二黄山、三黄山、四黄山,蔡里村的八里岗,南山村的大炉山、拖龙山等山场。绿化山场图上面积约7353.8亩,实地面积约10253.6亩。

绿化任务:绿化山场实地面积约10253.6亩,其中无林地约8537.2亩,疏林地约1716.4亩。杜集区实施的山场实地面积约3378.8亩,全为无林地;烈山区实施的山场实地面积约6874.8亩,无林地约5158.4亩,疏林地约1716.4亩。

2012年度杜集区实施的山场共有6个标段,全部采取春季造林;烈山区实施的山场共有8个标段,采用春季造林与雨季造林相结合方式,烈Ⅰ、烈Ⅱ、烈Ⅲ、烈Ⅳ4个标段面积3570.8亩全部采取春季造林,烈Ⅴ、烈Ⅵ、烈Ⅶ、烈Ⅷ4个标段面积3304亩全部采取雨季造林。整地全部采取机械和人工挖穴方式。计划栽植侧柏等常绿树种68.8万株,刺槐、臭椿、棠梨、黄栌等落叶乔木约16.9万株,石榴、核桃等果树约8.5万株,连翘等花灌木约5.8万株,合计约100万株。

二、绿化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坚持生物多样性原则;坚持景观生态、绿化美化相结合原则;坚持合理配置树种林种,突出乡土树种的原则;坚持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相结合的原则。

三、造林设计

(一)树种选择。

城区东部荒山2012年度绿化的山场为石灰质山地,土层脊薄,岩石裸露面积大,距水源远,造林树种应优先选择适应性强、生长势旺、根系发达、固土力强、耐瘠薄、抗干旱的优良树种;在充分考虑树种生态学特性的基础上,兼顾体现其经济性及景观美学特征,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根据2009、2010、2011年度绿化成效及2012年山场绿化的实际,主要选用以下造林树种。

常绿树种:侧柏、女贞等。

落叶乔木:刺槐、山合欢、山杏、苦楝、臭椿、棠梨、榆树、黄栌、黄连木、青檀、构树、君迁子、油桐等乡土树种。

果树:石榴、核桃、杏、枣等。

花灌木:连翘、蔷薇、石榴、小叶女贞等。

其中常绿树种约占68.8%,落叶乔木约占16.9%,果树约占8.5%,花灌木约占5.8%。

(二)造林整地。

采用局部整地方式。穴状整地:坑穴为正方形,穴面与原坡面持平或稍向内侧倾斜,并回填熟土。穴坑标准为0.6米×0.6米×0.6米。

(三)造林密度。

根据山场具体立地类型和整地方式来确定造林密度:山上部,株行距3米×2米,每亩约111穴;山腰,株行距2米×3米或2米×2米,每亩约140穴;山脚坡地适宜发展经果林的地段,以栽植石榴为主,株行距3米×4米,平均每亩约56穴。疏林地根据树种的冠幅来确定每穴所选择的树种。无林地平均实地每亩栽植约111株,疏林地平均实地每亩补植约30株。

主要树种造林密度

山体部位

主要造林树种

造林密度(株/亩)

山上部

侧柏、刺槐、黄栌、棠梨、连翘、蔷薇等

111-133

山腰

侧柏、刺槐、苦楝、臭椿、棠梨、黄栌、山杏、君迁子、蔷薇、连翘等

140-167

山脚坡地

石榴、核桃、杏、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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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措施。

1.苗木要求:造林用苗在起苗、包装、运输、贮藏等技术环节必须符合GB6000—1999标准要求。苗木要无病虫害,规格达到Ⅰ级苗木标准,常绿树均应带土球,草绳或塑料袋包装。

2.栽植要求:要求专业队栽植,运苗上山时要注意保护土球,避免散球;带土球苗木要覆土至土球以上10—15cm,裸根苗要覆土至根基以上8—12cm;栽植后要立即浇足透底水,结合浇水给树木培大土堆,再用薄膜进行覆盖,覆盖面积小于植树坑(穴)口径,用土、石块压实、封严。要求苗木随起随栽,栽植、浇水、培大土堆、覆盖薄膜实行流水作业,一次性完成。

3.树种混交:根据造林小班树种间进行点、线、块状不规则混交,山上部常绿树种占70%,乔木、花灌木占30%,主要栽植侧柏、刺槐、黄栌、连翘、蔷薇等树种;山腰落叶乔木占65%,常绿树种占20%,花灌木占15%,主要栽植刺槐、黄栌、侧柏、黄连木、臭椿、棠梨、黄连木、连翘、蔷薇等树种;山脚坡地以栽植石榴、核桃、杏、枣等为主。

4.浇水要求:根据树体大小、穴坑大小和土壤湿度确定浇水量及浇水次数,做到适时浇水,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浇水时水流要细而缓均匀流入穴坑内,且要等到穴坑内水完全浸入土壤中后再行封土。

5.抚育要求:修鱼鳞坑、保水埂,使其成簸箕型,外高内低;在苗木周围0.8—1平方米范围内进行松土,并人工除去杂草、树根及深度在20厘米以内的石头,平均覆土5—10厘米;苗木修剪时要根据不同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对病残枝或死亡苗木要及时修剪和清理,并适时对死亡苗木进行补植;暴风雨过后要及时扶正、压实植株。

四、时间安排

2011年

(一)10—11月完成对绿化山场的踏查、实施方案的编制;

(二)12月上中旬完成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三)12月下旬—翌年1月下旬施工中标单位进场进行挖穴、回填土施工,雨季造林的山场完成乡土树种栽植。杜集区、烈山区政府组织对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督查、检查和验收,跟班作业。

2012年

(一)2—3月施工单位进行起运苗木、运苗上山、栽植、浇水、培大土堆、覆薄膜、修鱼鳞坑、保水埂等工作,并及时浇水保苗。杜集区、烈山区政府负责组织施工,跟班作业,建立工程施工日志,并对各个施工环节进行督查验收,严把施工质量关;

(二)4—6月施工单位组织专业队进行浇水;

(三)7—8月进行雨季造林,春造标段可进行雨季补植补造,确保造林成活率达到设计要求;

(四)9月对当年新造林进行抚育、割草,加强管护;

(五)10月份开始进行成活率验收。

2013年

施工单位对2012年度实施的山场进行抚育,并采取春季点播乡土树种,雨季补植等进行加密补植完善。10月份开始进行保存率验收。

五、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工程投资概算。2012年度城区东部荒山绿化约需投资2393万元。栽植各类苗木约100万株。

1.造林费用:约需投资2050万元,包括苗木、整地挖穴、回填土、栽植、浇水、覆薄膜、垒鱼鳞坑等。

2.山林管护费:约40万元。管护面积15000亩,含现已成林地。包括建设2处护林房、1个瞭望塔。

3.界碑、界桩等需要投资约32万元。

4.防火、森防物资及器械等约需投资30万元。

5.抗旱及打深水井2-3眼、调水,约需要投资180万元。

6.监理费按工程款的2%计算,需41万元。

7.工程踏查、设计、招投标、验收等工作经费约需20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级财政投资。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市政府与杜集区、烈山区政府签订城区东部山场绿化年度目标责任书。市城区东部山场绿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调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协作,形成合力。杜集区、烈山区政府按照2012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具体负责年度工程勘查、小班划定、施工协调、监管、验收及管护等工作。山场所在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山场绿化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明确责任,把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多元投资造林,务求取得实效。市财政继续加大对荒山绿化的投入,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及大型企业参与荒山绿化和认建、认养。国土部门要对采石迹地进行规划,实施恢复性绿化。杜集、烈山区政府对适宜栽植经果林的山脚坡地有计划地进行土地流转,鼓励私有企业或有实力的大户租赁或承包,实施规模经营,优先发展石榴种植,加快我市石榴产业发展。当地政府对已承包出去的或划作公墓的山场要限期按标准和要求造林,否则依法收回,统一进行绿化。对无理阻碍山场造林的要进行教育,对违法者依法严厉进行打击。

(三)统筹合理安排,坚持科学造林。杜集、烈山区政府要根据方案设计要求,提前做好种苗的生产、调运和管理工作,把好上山造林苗木质量关。原则上使用自育苗,两区根据各自造林地所需树种及苗量合理安排山场绿化苗木的繁育工作,确保苗源。要推广使用良种,应用先进的造林技术,实行专业队造林,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同时,提前做好水源调度,确保栽植抗旱用水。统筹利用地表水,缺水山场要采取管道调水和打井解决。打深水井要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东部新城建设需要,合理布局,综合考虑。

(四)加强监督服务,质量效益并重。市林业部门要抓好方案设计、种苗培育、整地造林、抚育管护等造林绿化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杜集区、烈山区政府要切实抓好整地、种苗、栽植、浇水、抚育等各个环节的施工质量。实行“三对一”服务,区、镇(办事处)、村三级派员跟班作业,强化责任,分片包干。切实加强幼林的抚育和管理,做到造林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利用7—8月多雨天气,雨季带球上山造林或进行补植补造,实现由季节造林向全年造林转变。

(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绿化成果。杜集、烈山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城区东部山场林木长效管护机制,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封山育林的通告》,实施封山育林,恢复山场植被;要切实加强山场林木管理,对封育山场设立护林设施,成立管护队伍,配置森防及防火等相关器械,设立永久性封山育林碑牌和界桩,沿山张贴封山育林通告,制定护林公约,配备落实护林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玩忽职守者,严肃追究责任;坚决制止和依法打击违规开山炸石及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巩固和保护好绿化成果。

(六)营造舆论氛围,建设生态文明。城区东部荒山绿化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影响深远,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区东部山场绿化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重要性。大力表彰和奖励在绿化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增强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形成人人关心绿化、人人参与绿化的浓厚氛围。

附件:1.淮北市城区东部山场2012年度绿化实施情况表

2.淮北市城区东部荒山绿化苗木规格要求

3.淮北市城区东部山场2012年度绿化规划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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