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3-19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4年3月19日
淮北市2014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精致淮北”的总体部署,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一个中心”(改变全市环境质量,打造精致淮北),贯穿“一条主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把握“两个并举”(加强监管与优化服务并举、依法行政与强化治理并举),确保实现“一个目标”(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
一、多措并举,抓好污染总量减排
(一)科学谋划减排项目。督促完成计划安排的减排项目28个。完善开发新区、濉溪县开发区、烈山区和杜集区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濉溪县中水回用项目污水处理水平;加快龙湖开发区附近管网建设,提高龙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督促区县和有关单位在18家规模化养殖企业推行减排措施。
(二)坚持高位推动。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和机动车限行管理办法,与县、区政府和有关责任单位签定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减排工作职责和任务,实行目标考核。分管市长牵头,组织环保、统计、农业、公安、建设等部门每季度对污染减排工作调度、考核一次,确保减排工作按时序完成。
(三)强化督查监管。全面利用自动监控系统对重点减排项目实施联动监管,对超标和超总量等环境违法企业实行严格处罚。市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减排项目包保责任制,每位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每月开展一次督查,适时开展污染减排工作“回头看”,确保年终核查不扣减排量。
二、全力推进,做好污染防治工程
(四)强化水污染防治。严格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加快备用水源地建设;开展清洁生产和重金属废水排放企业检查;巩固濉河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强化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管理,保证河流出界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五)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细则》,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充分发挥大气污染联席会议职能,解决突发环境问题;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控煤、控车、控尘、控污和控制新建项目方式,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国安电力加快建设1#炉脱硝设施,2#炉脱硝设施正常运行,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机动车管理,淘汰50%以上2005年注册的黄标车;确保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7%以上。
(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健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体制,以基本农田、主要农产品地为重点,抓好宣传推动。加大对影响土壤环境重点污染源的监督,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土壤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固体废物的监管,强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确保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三、形成合力,提升城市生态环境
(七)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持续加强城市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环境管理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生态研究,争取创建市级自然保护区1处,确保2014年城考工作有新提升。
(八)助推“美好乡村”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美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巩固提升5个省级生态乡镇和29个省级生态村、23个市级生态村的创建成果,积极扶持2镇和6村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村。力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连片整治、问题村整治工程,积极争取省、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项目和资金,重点支持11个美好乡村建设。
(九)开展绿色创建和清洁生产。深化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巩固提升14所省级和20所市级绿色学校创建成果。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完成60%以上化工、煤炭、电力、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重点行业和列入省级评估验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四、抓环境监管,全面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对造纸及纸制品、纺织、电力、焦化、水泥、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和污水集中处理、屠宰、煤炭、石灰窑、采石场、搅拌站等行业以及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严查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整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一些影响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十一)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环境“零容忍”执法,始终保持“三严”(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用好约谈、限批、挂牌督办、高限处罚、媒体曝光等有效措施,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对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查办力度;对群众反应强烈、环境污染严重、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力求将社会公众最关注、人民群众最期待的热点案件、焦点事件迅速处置,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并加大对95家放射源、射线装置单位检查频次,确保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率100%,检查率100%,整改达标率100%。
(十二)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做好《淮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督促各县区环保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和监督指导辖区内企业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力争全市国控企业备案率达到85%以上;对部分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进行现场核查,并组织开展一次全市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演练。
五、彰显环境服务,优化经济发展
(十三)严格环评管理。严把环保“准入关”,及时出台《环评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精简环保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环保产业项目、民生项目、促进转型的大项目、好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坚持“批建并重”,在项目建设中推行工程环境监理,环境监察监测部门全程监管,市、县(区)环境管理部门纵向联动,切实形成完善的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模式,提高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率。
(十四)优化资金服务。按照《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淮北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环保项目资金对我市企业的支持加强企业治污设施建设、运行技术指导,把帮助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降低治污成本,寻求合理的治污方式作为服务重点。
(十五)加强环境宣传。继续畅通环境信访渠道,坚持24小时接访,妥善处理好企业与群众的环境矛盾和纠纷,维护好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确保环境信访投诉处理率100%,办结率100%。同时,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电视台、报社、门户网站、短信和6.5环境日等公共平台宣传环保小知识,邀请人大、政协、教师、学生、群众代表等参加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使群众走进环保机关、环保一线,现场参观实验室、在线监控中心、自动监测站等,不断提升全面了解环保、参与环保、践行环保的全民意识。
六、注重能力建设,做好环保基础工作
(十六)加强环保机构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环境监察、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今年上半年初步完成市、县(区)环境监察、监测机构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同时,积极推进环境应急、辐射监测和固废管理机构软件和硬件建设。
(十七)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固废管理等方面的硬件设施建设,开展PM2.5、O3等环境空气监测,及时对公众发布PM2.5监测数据;加强环保网站建设,强化环境政务信息公开,不断增加便民服务功能。
(十八)加强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以提能增效为主线,开展对环保干部职工培训,组织环境监察、监测大比武,加强对县区工作指导。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制度、组织、业务、廉政建设,倡导团结干事、创新工作、敢于较真、廉洁自律,不断增强班子团结力,扩大队伍凝聚力,为转型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十九)加强环保工作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社区、企业政风行风评议大家谈;改进文风会风,严格厉行节约,践行廉洁从政,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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