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阜政办秘〔2016〕28号 |
颁布日期:2016-03-17 | 失效日期: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阜政办秘〔2016〕28号
关于2016年阜城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阜城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2016年阜城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4﹞4号),以“创建、提质、增绿”为主线,开展多种形式增绿工程,通过“规划建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破硬增绿”等多种方式,大力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提升行动,进一步丰富城市景观,提升阜城绿化水平,着力构造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城市园林绿地新格局,切实增加城市绿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确保在建成区内完成全年新增绿地面积1800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760公顷的目标任务。同时,针对老旧公园、游园进行休憩设施完善和提升;对城市主要道路绿化断档处进行绿化,对老化退化地被植物进行换植、补植;对空闲地、农田、河滩地进行绿化。
二、主要内容
(一)加快公园绿地建设。规划建设刘锜公园、华桥沟公园、双清湾公园、避险防灾公园等城市公园,实施植物园建设,加快古泉河湿地公园、祥源生态文化园、泉河生态旅游观光线和颍河景观带建设进度。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规划建设中清河游园、阜太路交口游园等节点游园,新增公园绿地面积760万平方米。
(二)加快道路绿化建设。实施京九路、东环路等市区新建改建道路绿化工程,确保新建道路绿化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按照“绿随路建,绿美交融”的要求,采取破硬建绿、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等方式,实施城区主干道全面增绿工程。
(三)加快城市防护绿地建设。实施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安全隔离带、高压走廊集中区域防护绿地建设。结合“三线三边”绿化提升行动,补植补建铁路沿线、公路沿线、高速沿线、河湖沿线、城市防护林带空白段,提升防护林总量,确保新增防护绿地100万平方米,
(四)加快生产绿地建设。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采取租赁、承包、有偿使用等方式,大力推进城市苗圃供应基地建设,确保建设城市苗圃基地不少于300万平方米。
(五)加快建成区空闲地、农田绿化建设。城市道路绿线范围外的空闲土地,要因地制宜进行绿化,已经征用的储备用地、已经确定的建设项目用地、已经拆迁的建筑工地,凡项目规划未批准或虽批准但今年不能实施的,要进行先期绿化;建成区范围内的农田全部实施绿化,确保新增绿化面积1000万平方米。
(六)对公园游园进行改造提升。对南三角游园、东三角游园游憩设施进行完善提升,并融入海绵城市理念;对清颍公园内灯饰照明进行提升;对文峰公园塔苑木结构进行维修及完善消防设施;对中、西清河(清河路—一道河路)功能照明进行更新。
(七)对南京路、北京路、一道河路、沙河路绿化带老化退化地被植物进行换植、补植,对缺株行道树进行栽植,一道河路人行道断档绿化按照道路现有绿化方案进行完善,对一道河路、西二环路道路交口进行提升,增加部分宿根花卉及落叶乔木,丰富植物层次景观效果。
(八)对阜裕大桥南头西侧、三里湾河滩地、颍河路南颍右堤堤坡面等空地进行绿化。
(九)对沿街单位未实施绿化的空地进行绿化,对已绿化但明显绿量不足并缺乏层次感的进行增绿提档。各责任单位认真摸底排查,制定绿化实施方案,并于3月25日前报市创园办。
(十)三区、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对辖区内自行建设管理的绿地现状进行调查摸底,重点针对中心城区绿量少、分布不均匀、功能不完善、乔木少、绿化水平低等问题,制定增绿实施方案,并于3月25日前报市创园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区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城南新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明确目标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点工程局、三区政府和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以及城南新区管委会、其他各责任单位是本次提升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工程必须明确时间节点、工程质量标准等内容,倒排工期,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三)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城建指挥部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创园办等单位门联合成立督查小组,制定督查方案,建立督查制度,以现场督查、书面督办、不定期通报的方式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小组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每周进行一次通报。建立健全考评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对绿化提升工作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人员,在全市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工作消极、措施不力、进展缓慢,严重影响绿化提升整体进度的单位,通报全市并对单位负责人提出警告或诫免谈话。
(四)加大宣传力度。城市园林绿化、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需要全市人民的参与和支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附件:1.2016年阜城公园绿地建设任务分解表
2.2016年阜城园林绿化提升任务分解表
3.阜城建成区空闲地、农田增绿任务分解表
http://www.fy.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6fde20c7f8b9aea0962d6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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